“知道了老爷,要不还是小的来扛吧!”黑娃回过神来说道。
陈家旺脚步一顿,转过身来,满眼质疑地看着黑娃,问道:“你确定扛得动?”说话的同时还瞟了眼黑娃瘦如竹竿的小体格。
其实,当初之所以放着健壮的男子不挑,却选了又瘦又小的黑娃,也是出于怜悯之心,觉得他一个人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怪可怜的,而且看着也挺老实本分的。其次就是考虑到家里都是女人和孩子,万一选了个善于伪装的回来不安全,所以才选择了他。
黑娃虽然瘦了点,但身高却不矮,只是因为太过瘦弱,所以给人的感觉特别显小。
俗话说得好,有骨头不愁肉,只要以后多吃些,就会慢慢长肉了。
而且看他的骨架,估计用不了多久,等吃食跟上后,就能长得与其它同龄人一样高大健壮。
不过现在嘛,这些干柴的分量可不轻,就连他这个成年人扛着都感觉有些吃力,更何况是身材瘦小的黑娃呢。
刚才他看到黑娃被压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所以才会质疑他是否能扛得动这些干柴。
回想起之前吃力扛柴的场景,黑娃立刻摇了摇头,“不了,小的就不试了,只能辛苦老爷您了。”
说完黑娃就跑过去把驴车牵了过来,看到这一幕,陈家旺心中赞叹:虽然瘦了点,但反应还是挺快的,买他也不算吃亏。
陈家旺把干柴放在驴车上,便坐上车辕打算往林外走,虽知就在黑娃准备扬起鞭子离开之时,有什么东西从眼前跑过,由于速度太快并没有看清,只看到一抹灰色的身影。
“老爷,刚刚那东西是啥呀?跑的也太快了?”黑娃满眼好奇。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比兔子跑的都快。”陈家旺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答非所问。
此话一出,黑娃双眼瞬间一亮,“老爷,您的意思,那是一只兔子?”
陈家旺笑着点了点头,“没错,刚才那道身影应该就是一只野兔。”
“野兔!”黑娃一听,脸上顿时露出惊喜之色,嘴里嘟囔道:“要是能抓到就好了,听说兔肉可好吃了。”
以前爹在世的时候,也抓到过两次兔子,但却没舍得吃,都拿去镇上酒楼换了钱。
想到香喷喷的兔肉,黑娃忍不住吞了下口水,仿佛那兔肉已经在他口中了。
也不怪他馋,以前家中日子不好过,一年都难得见到几次荤腥,最穷的时候,大年夜只能吃杂粮面白菜馅的饺子。
陈家旺见他一副流口水的模样,心中暗叹,可惜跑的太快,就算现在去追也不赶趟了,估计早就躲回洞里了。
不然非得抓回来炖了。让这孩子尝尝兔肉的味道。
黑娃有些跃跃欲试,“老爷,要不小的去追追看。”
陈家旺轻轻摇了摇头,笑道:“算了,等你去追,估计崽都生出来了,还是抓紧下山吧!”
兔子机灵着呢!家里养的第一批种兔,就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的。
兔子四条腿,人类只有两条腿,哪那么容易追上。
除非找到兔子洞,然后守株待兔,用烟熏,否则想要抓到它们极其困难。
听到陈家旺的话,黑娃瞬间有些情绪低落,心里想着:“老爷说的对啊!要是兔子这么容易捕,估计山上的兔子都被捕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