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她的身体。
含香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元首,我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献给华族的事业,包括我的身体。”
“华族是我们共同的事业……”董良站了起来,走到含香的跟前,向他伸出了一只手。
……
苏州城最高的建筑,莫过于钟楼了。
这里每天都有更夫守着,按时敲钟对于此时的城市来说非常重要。
此时在钟楼顶端的钟座上却趴着一个人。
此人的身上披着青黑色的披风,与青砖砌成的钟座似乎融为一体。
一根漆黑的枪管从披风前端伸出来,指向前方的街道。
这里距离街道只有一百多步,距离算不上远,普通的枪支就能够够得着。
但是今天这名华族的刺客竟然用上了处在实验阶段的无烟火药火枪。
有了无烟火药,董良早就开始研究的后膛枪就可以上马了。
之前一直没有用后膛枪,那是因为黑火药的残渣太多,容易堵塞枪膛。
就像德莱赛一般,早起期的故障率太高,只有普军自己装备,其他的欧洲国家都对这款枪嗤之以鼻。
董良亲自带人做出的这款枪是仿制最经典的后膛枪毛瑟步枪。
董良给起的名字是复兴53式步枪。
在年底之前,董良考察了火药实验室之后,才最终决定拿出这款枪。
因为在实验截断,还没有量产,这装备给了少量的狙击手作为狙击枪使用。
实际上这枪的射程达到了上千米,五百米内可以有效杀伤敌人。
而今天邹红星将狙击点设置在这里,那是因为陆剑锋出门必坐马车,而且他的马车内壁上可是镶嵌着铁板的。
暗部早就打探到了这个消息。
暗杀陆剑锋是打掉锋锐军这颗毒瘤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之所以要暗杀陆剑锋,是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
正面战场上,即使护卫军击败了锋锐军,要想抓住陆剑锋也是很难的。
越是可恶的恶人就越加的惜命,当军队战败之后,陆剑锋是肯定不会给他的那些弟兄殉葬的。
俗话说,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因此董良将军中王牌狙击手邹红星调拨给了孙延平,并且让行动队的熊大亲自带队到苏州执行这次任务。
苏州的商户也给予了支持,没有他们的帮助,行动队根本就没有办法将武器给带进城。
苏州城在锋锐军的控制之下,基本上是军管的状态。
“马车已经过了西施街,还有两个拐弯就到钟鼓街。”楼下一名行动队的观察员报告道。
邹红星活动了一下身体,在披风下面检查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枪。
同款新枪,华族上下也就才十支,据说枪栓都是元首亲自操刀制造出来的。
这后膛枪最重要的就是枪机,线膛枪管的制造工艺,华族早就已经成熟。
枪膛气密性主要是枪栓的位置,栓动步枪早期最主要的就是漏气问题。
前膛枪就一个口,而后膛枪是两个口。
检查好枪支之后,邹红星摩挲这脖子上挂的黄铜蛋壳,这是他打出的第一颗定装步枪子弹。
在他看来,每一颗子弹都是艺术品,他都异常的珍惜。
复兴53采用内置枪膛,可以压入五颗子弹。
邹红星相信他手中的这颗子弹壳能够给他带来幸运。这是元首亲自交给他的子弹。
而他用这颗子弹,第一次击中五百米外的靶子。
今天他不需要远距离射击,但是却要判断出马车内乘客的位置,并且要将马车箱给击穿。
根据他们的实验,需要两枪打中同一个位置才能击穿车厢的铁板。
两枪之间相隔的时间必须要短,要不然马车内的人就会变换位置。
邹红星为了这次暗杀,提前做了几十次演练,只有三成的概率成功击杀。
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不过邹红星作为一名狙击手,知道该如何克服这种负面情绪。
马车终于出现在钟鼓大街上。
楼下的熊大举着一个手持火箭发射器,感受着手感,瞄准外面的街道。
这是第二道保险。
角落里躺着一个穿着布衣的中年男子,这是负责钟楼的更夫,此时已经昏死过去。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熊大似乎能够听到众人的心跳声。
这段时间,行动队执行的暗杀任务不少。
但是这次任务是元首亲自部署的,意义不同,只能成功,不能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