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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天。
下午三时许,小酒馆。
“昆子啊,你干嘛把他弄过来?山河那小子混得这么叼,背后不是大把人吗?”
胡自强如今每逢休息天,特爱往海淀跑,或者说直奔小酒馆,因为什么不言而喻。
唐国耀他是知道的,逮住双桥老流氓的英雄,原本印象挺不错,现在是越来越糟糕。
感觉压力山大。
不是觉得自己不如唐国耀,只是人家这见天泡在这里,他一个礼拜,有时候有事,俩礼拜才过来一趟。
陪伴时间和机会,它不对等啊!
李建昆坐在酒桌对面,端着一杯波尔多干红,慢悠悠抿着,心不在焉道:“有戏的人一眼定情,没戏的人跪舔无用。”
强哥气得牙痒痒,恨不得跳过去跟他干一架,想起自己现在高低是个干部,这才忍耐住,没好气道:“你丫今天完全不在状态,想啥呢?”
“想…如何拿掉市里的一只败类。”
强哥怔了怔,“市里的,谁啊?”
李建昆道出名字和职务。
人强哥是不认识,诧异问:“他咋败类了?你怎么跟他结上梁子?”
“他在搞我啊,那我还不得先弄‘死’他?”
强哥:“……”
丫说的好有道理哦,咱不带吃亏的。问题是,你丫只不过是个平头百姓,不知道啊?
胆忒大!
赶忙追问原委。
李建昆忽地放下酒杯,眼里冒着光,盯着强哥。后者被他盯得心头发毛——娘的,不该问的,感觉没有好事。
“来来,强哥,我跟你好好唠唠。”
“我…突然不那么想听。”
“好事!保不齐让你一战成名,从此平步青云。”
强哥:“……”
我咋这么不信呢!
灵感之所以称之为灵感,往往只在一瞬间。想要扳倒罗宝丰并不容易,正如强哥所说,咱只是个平头百姓,势必要借助某些东西。
刚刚,李建昆诞生出想法:先借强哥一用。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五道口,跟东升街道办合伙,弄了家挂靠工厂……”
“卧槽!你他娘的连工厂都弄起来了?!”
满酒馆人投来视线。
“淡定,淡定。”
李建昆接着娓娓道来,事无巨细。
强哥听着啧啧不止,不愧我家昆子啊,一家小破挂靠厂,硬是弄出支柱级国营大厂的阵势,外商分沓而至。
待听完,强哥不禁有些懵逼,“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李建昆耸耸肩,不置可否。
“但你也不对!”
强哥义正言辞道:“听你这口气,大有赚头,你给街道上缴的只是九牛一毛吧?大头揣进兜,这是大大的可耻!”
李建昆苦笑一声,并不否认。
强哥手指戳着桌面,郑重说:“你把你的规划一五一十道来,我再决定要不要帮你。”
李建昆没好气剐他一眼,“你个狗日的,非要占个人情是不?我都说了,此事干成,能送你一战成名。”
胡自强瘪瘪嘴问:“那要是没干成呢?”
“臭名昭著。”
强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