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他俩,我用得着费这么大劲儿吗?”
“师叔,你这暗杀的本事,还真厉害。一击命中,远遁千里,就像一些演义小说里面讲的那样。”
“你要是能经过严格的训练,也能达到这种标准。只不过,这种行为还是有些冒险,偶尔尝试一下还行。”
“那我能学吗?”
“当然可以,回去先跟着特战小队训练训练。”
“那还是算了,我觉得我还是更适合冲锋陷阵。”
丁修的性格,的确是不太适合特种作战,更适合当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
“行了,赶紧吃点东西,休息一晚上,明天接着赶路。”
马背上带的有简易的帐篷和裘皮大衣,两人在晚上可以轮流休息。
第二天一早,两人简单收拾好行囊,继续赶路,临近傍晚时分,两人才接近后金的边界。
就在这时,陆诚却是停了下来,招呼了一声:“丁修,今晚我们去干一票大的,再回去。”
“师叔,你是说我们找个部落抢一抢?”
“不错,怎么样?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的,跟着师叔混,哪怕是刀山火海,咱也敢闯一闯。”
“好,来的时候我就发现,东南方五里之外有一个小部落,估计最多不到五百,其中骑兵应该不到百人。我们今晚摸进去,杀人放火。”
“好!”
两人吃饱喝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了几个小时,等到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后,两人才悄悄摸到部落附近。
后金的这种小部落,相当于大明的村子。只不过后金生活在苦寒之地,八旗子弟更加凶悍,只要成年的都能当兵打仗。
虽然只是一个小村落,但仅凭陆诚和丁修,也很难把这村子里的人全都杀掉。
故而,两人直接找到村子里最大的几个帐篷,向着每一个帐篷里面都扔了一团迷烟,随后等待片刻,冲进其中一个大帐篷,快速收拾着值钱的东西。
收完东西之后,每个帐篷里面扔个炸药包,两人就连忙离开,来到部落外面,骑上战马,朝着辽阳而去。
两人刚跑出去不远,身后的炸药包一个接一个炸响,把一个又一个的帐篷送上了天,整个部落彻底乱了起来。
等两人跑出几里地,才听到后面隐约传来了一些追赶的声音。
两人又跑出十几里,途中经过一处狭窄的山路之时,两人便不再逃跑,转身等待敌人的临近。
这处山路只能同时容纳两三匹马并排而行,敌人就算再多,在这里也施展不开。
不多时,后面就有四十多名骑兵追了上来。
陆诚张弓搭箭,一支又一支的箭矢激射而出,接连射死了五六个后金骑兵,那些骑兵才开始还击。
如今的陆诚,如果是坐在马上不动,弓箭的准确还是很高的。
眼看敌人的弓箭射来,两人直接跳下战马,从两旁的山坡上奔跑着冲向敌人。
几十个骑兵挤在山道上,排成了两列,陆诚和丁修只需同时面对两三名敌人,完全可以轻松应对。
后面的后金骑兵发现不对,也纷纷跳下战马,朝着这边围了过来。
然而,等后面的骑兵追过来之时,陆诚和丁修加起来已经斩杀了七八名后金骑兵。
论步战,陆诚和丁修显然更加擅长,对付这些后金鞑子,简直像是砍瓜切菜一般,鞑子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转眼间就死伤过半。
剩下的鞑子见状不妙,纷纷掉头,骑上战马,转身逃跑。
陆诚和丁修追了一段距离,又杀了两三人,才停止追击。
之前的爆炸声传出了很远,那个部落附近的其他部落很有可能会前来支援,随时会有更多的后金骑兵追杀过来。
因此,陆诚和丁修见好就收,匆忙把战场打扫了一下,把能用的兵器物资收起来,挂在了马上,赶着20多匹战马朝着辽阳而去。
出了后金的领地没多久,前面就出现了陆诚提前安排的骑兵小队,一行人快速朝着辽阳城南,陆诚的驻地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