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哐的拍闷声,终于把屋里头的何雨柱,给喊出来了,房门“吱呀”一声打开,本来要提刀斩人的何大清,脸色都变了。
“干嘛,干嘛,我今天是新郎官,这可是主角,可不得好好打(第二声)扮打扮~!”
双手插兜的何雨柱,从屋子内走了出来,何大清踉跄的后退了两步,揉了揉眼珠子,仿佛见了鬼一样。
可不就是鬼么,往日邋里邋遢的何雨柱,今天,打扮的还真不一样,别说正在忙活的大姨大妈们,正在刷牙的李峰,都忍不住一口泡沫水吐了出来。
“哎呦妈呀,这头上,这是打蜡了?”
放下了刷完抹布,一大妈脖子都快抻二里地了,发型的何雨柱,头发那叫一个狗舔的,都有些发亮了。
“发胶,发胶,理发店弄的,别弄乱咯~!”
头发其实不是重点,烧包的何雨柱,歪了歪脑袋,躲过了一大妈的探过来手掌,捏了捏衣襟,凸显身上穿的这身皮。
不对,是皮夹克,这烧包玩意,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今天,不光头弄的有模有样,连夹克这种稀罕玩意,都穿上了。
要知道,李峰来了这么些年,可都没弄到这身,相比于青年装,干部装,这身行头,可真不错。
就是,穿到傻柱的身上,特别是他两手插兜时,这凹造型装X的模样,跟港片里的古惑仔似的。
衣服可以变,但人的气质变不了,哪怕插上了孔雀翎,但脖子一仰,就是个大公鸡。
“嘿呦喂,这是,皮夹克?”
“嘿,我说,柱子,你这皮夹克哪里弄的?”
相比于李峰,阎解成那双眼睛,快亮成了电灯泡了,舔着嘴唇,痴迷的看着皮夹克的样子,那叫一个喜欢。
然而,喜欢归喜欢,这身衣服不便宜,一双皮鞋猪皮的都得十几块,这一件皮夹克,就知道到底有多贵了。
“你管哪我弄的,我自个就不能有了,这玩意,能有多贵,你手拿开,纯牛皮的,摸坏了,你仨月工资都赔不起~!”
阎解成右手正在摸着夹克,感受着皮质,何雨柱双手抻了抻夹克的衣领,顺带把阎解成的手,给撇到一旁,看样子,对于这套皮夹克,也是心疼的很。
至于何大清为什么被震撼到,也是因为这套皮夹克,不光年轻人喜欢,他这个中年人,看着也蛮喜欢,仿佛到了一定年龄的男同志,对皮夹克的造型,都挺中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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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柱子今天倒是收拾的不错,就这身行头,上了街,一准吸引姑娘们的眼球~!”
老阎看着也眼热,不过让他花几个月工资,买这一件上衣的事情,他可干不出来。
那就不对了,傻柱应该也干不出来,他想买这么贵的东西,刘岚能同意,才有鬼了呢,至于时间再往前,也没见何雨柱穿过。
“这夹克,不是你的吧,我看着,尺码有点不对,不会是信托商店淘的吧?”
到底还是李峰看出了一点,夹克虽然看着没什么褶皱,但已经没了皮衣那种黑的发亮的感觉,失去光泽。
别问,问就是李峰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