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打狼(2 / 2)

再说还有老人孩子在家呢,还是小心点的好。

分成两拨人之后,陈凌这伙儿年轻的就继续在群狗的带领下往前追。

其实普通的土狗,见了狼都会害怕,虽然狗和狼很相近,但野生的到底比家养的要凶狠。

现在也就有小金的带领,才有勇气去追赶狼群。

它们自己遇到狼,早就怂了,连叫也不敢叫。

陈凌等人跟在狗后面追上山,却在山腰一道石坎后发现一些家禽和牲口,主要就是鸡鸭和羊,问了下王立献,才知道。

狼叼着猎物负重,就把它们藏在山腰的石坎下,由同伴看守,以防其他野物偷吃掉。等待从村里抓到足够多的猎物后,再一块拖走,当成整个狼群的食物。

说话间,黑娃汪汪叫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小金带着狗群紧随其后。

等陈凌跟过去后才发现,这是另一处藏猎物的地方,狼群正要拖走这里的猎物,却被狗群追上来。

或许是最后的这些猎物不肯放弃,狼群中的一头高大健壮的狼仰鼻一嗥,众狼立刻三三两两一伙地跟狗群战斗在一起。

这一次狼是分开了缠斗,和狗群战斗的同时,小心地提防着人类的靠近,只是围着转圈,要拖走猎物。

后被王立献看破了,众人就举着枪和十多头野狼在林前又一次混战起来。

猎枪的威力不必多说,只要准头好,狼就非死即伤。

更何况还有狗群助阵。

众狼几次一窝蜂样地涌上前,想趁机拖走猎物,都被骚扰的挡了下来。

最后装填弹药的时候,被它们逮到了机会,几条狼合着拖拉撕扯地,拉走了一只它们咬死的羊,很快地消失在山林里。

缠斗的群狼一见同伴得手,也立刻四散追撵同伴而去。

追是追不上了。

但是今晚足有四十头狼先后跑下山,走的时候只能七八头了。

足以给它们一个惨痛的教训。

但是村民们的损失也足够惨重。

事后经过清点,这天夜里,狼咬死了8只羊,都是死于狼的“咬喉招”。而被抓伤的就更多了,身上都血淋淋地渗着血珠,在夜风中戚惨地哀叫着。剩下的鸡鸭就更多了,住在村边边上的,几乎每家每户都有损失,加起来有个三四十只。

只希望打死的狼能稍微弥补一下吧。

毕竟死去的家禽和羊,是能卖不少钱的,打死的狼也可以。

肉和皮毛都能卖钱,只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

把狼打痛了,赶跑了,陈凌等人砍了几根木头,肩挑着死去的家禽、羊和狼的尸体下了山。

回去的路上,陈凌多问了几句。

这才知道,今天是巡逻队不太尽心,才把狼放进来的。

今天是崔瘸子的外甥王学成,还有几个本家的兄弟巡逻的,他们年纪轻,且这狼在村子外晃悠了半个月,都没进村,近来更是连踪影都见不到了。

所以他们巡逻的时候也有点敷衍。

加上昨天下小雨,凉意稍微重了点,就都缩在草棚子里睡觉。

没想到被狼群趁这个机会摸进了村。

它们是从村子的西南进村的。

狼群狡猾,这阵子摸清楚了。

知道巡逻的人在打麦场守着,从西、北两个方向太危险。

加上天气不好,巡逻的人在睡大觉。

它们从南边进村,什么人也没察觉。

狗都没叫几声。

更吓人的是,还有狼偷偷摸摸钻进了人家里,伤了人。

被狼伤到的是四队的二毛驴。

二毛驴的家就在村子西南角的边边上。

狼很容易就跳进了院里。

这也是巧了,由于下雨,二毛驴夜里着了凉,去茅房屙屎的时候,正好碰见狼进来。

夜里黑,还有雾,他还以为是自己家的大黄狗,不仅毫不防备,还踢了一脚,呵斥了两句,才匆匆走进茅房。

然而……

就在他在茅房刚蹲下去的时候,那狼突然就扑了上去,凶恶的咬住他脖颈。

狼袭击人最惯用的就是这种背后搭肩招法,人在惊恐好奇时,一般会不由自主地回头去看,狼便会一口咬住人暴露的喉咙,此招只要咬住了,人就必死无疑。

还好,二毛驴一直以为是狗在闹腾,没转过脸去看,被咬疼了就给了狼一肘子。

且在这紧要的关头,他家的大黄狗冲了出来,紧咬住狼的一条后腿,死不松口。

这才阴差阳错的捡回来一条命。

然后二毛驴才发现是狼,顾不得其它,急忙喊醒了家人、邻居对这头狼围追堵截,动静越闹越大,村民们这才知道狼已经进村了。

除了二毛驴受伤,老王家还有个小娃娃差点被狼叼走。

多亏了这家夜里下了‘电猫’,用来电老鼠来着。

今年粮食贵,老鼠还老往面缸米缸里钻,夜里猫也看不住它们。

咬牙拉上了电猫。

谁知道,竟救了自家娃一命。

狼进村抓小孩儿,专捡体小身子轻的下手,且咬的部位很关键,不能咬喉咙,否则一下子会死去。

聪明的狼是咬下巴。

小娃子被咬住下巴,让狼拖拽着跑的时候,感觉到疼就会双手搂住狼脖子,挂在狼肚下面,有利于狼奔跑。

陈凌不知道这些。

这还是王立献告诉他的。

说是村里的“赶年老叔爷”在小时候就被狼叼走过,差点吃掉。

陈王庄三面都是大山,建国前后,狼群泛滥,多次进村把小孩叼走,一直叼到山里吃掉。

人们发现规律,狼总是沿同路线向最高的山头逃跑,村民沿着狼的踪迹追赶,这条道就叫撵子杠,出发的村口就叫撵子口。

人们后来就叫成碾子杠和碾子口了。

赶年老叔爷就是那时候被狼叼走的,当年他只有5岁,体重不到20斤,贫穷饥饿的家境下,瘦小枯巴的像是个小鸡仔儿。

他的下巴周围就被狼咬了一圈的血窟窿,有的竟已贯穿了脸面。

村民从狼嘴里夺回来,至今留有伤疤,家人给他起名叫赶年,就是“赶紧撵”的意思。

所以说,狼是个坏东西,心狠狡诈,发现有狼进村,对上以后,万万不可手软。

要不然啊,遭殃的就是人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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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守夜来着,晚了点,祝大家新年快乐,虎年大吉。

(24点前没有的话就明天白天发大章,或者拆成四千字的两章,总之补好觉后再写,不然写得水平太差,还得删了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