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凶手就呼之欲出了。
极可能就是349号房间里的三人。
为什么是349号房客而不是维修工莱恩呢?
那是因为警方在调查349号房间时,三位房客曾说,他们先是在房间喝酒、聊天。
后来又去到了楼下酒吧。
夜里12点左右回来时,还听到格雷格房间传来的咳嗽声。
根据凯恩的推断,深夜12点的时候,格雷格至少已经死亡2到3个小时了。
怎么可能房间还有咳嗽声音呢?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当时的凶手在348号房间。
二是349号房间的人撒谎,他们根本没有听到咳嗽声。
鉴于现场是密室,349号房客撒谎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私家侦探凯恩又重新将嫌疑推回到349号房客身上。
找出嫌疑人后,下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
查出349号房客是如何在不进入房间的情况下,杀害348号房间的格雷格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凯恩决定先找到349号房间三名电工的上司,看能否发现有用的线索。
上司告诉凯恩,事发后他曾听到三名电工谈论过有关枪的话题。
凯恩和斯考特警官又重新回到348号房间,他们仔细地搜索每一片区域,尤其是墙壁。
果然,在墙壁上发现一处不起眼的被修补过的小洞。
小洞是和隔壁349号房间相连的。
凯恩马上来到349号房间,把激光笔放在洞里一打开。
激光笔的轨迹正好落在格雷格靠在床上的位置。
由此,凯恩推测,格雷格是被349号房间射出的子弹击中的。
凯恩将推断告诉了法医。
法医经过伤情比对,认为虽然概率极小。
但如果是直径10毫米以内的子弹,确实有可能留下这样的伤情。
法医告诉凯恩,子弹穿过墙壁的速度被大大减缓。
因此,没有穿透格雷格的皮肉,而是在他的大腿内侧来回弹跳,从而导致严重的内伤。
知道了作案手法,接下来就是要弄清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
那是否如警方刚开始推测的那样,三人是因为停电,不满格雷格才杀害他的呢?
于是,凯恩和斯考特警官找到了嫌疑人之一的提姆。
提姆仍然坚称三人和格雷格的死无关。
然而,在警方审讯下,提姆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
承认了格雷格的死和他们有关。
提姆声称,他们三人当晚在房间喝酒、聊天。
朗斯兴奋之下拿出枪在他们面前炫耀,还开了一枪。
没想到子弹穿过墙壁打到了348号房间去了。
三人知道348号房间有人,但当时并没有去看看或是报警,只是用牙膏将破洞修补上,之后去了楼下酒吧继续喝酒。
直到第二天早上警方出现,三人才知道酿成了大祸。
虽然整起案件是一场意外导致的,但毕竟造成了人员伤亡。
而且凶手隐瞒真相。
最终朗斯还是被判了10年刑期。
而提姆和特伦特因为充当了人证,没有被起诉。
格雷格到死也不会相信,自己躺在床上悠闲地看着电影,竟被隔壁房间射出的子弹击中死亡。
名副其实的躺着也中枪。
嫌疑犯也不会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也应了罗卡定律的那句话:凡走过,必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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