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到次年1月。
在日本东京都足立区绫濑发生了绑票、禁锢、强奸、性虐待、重伤害、谋杀和尸体遗弃的严重罪案——绫濑水泥杀人案。
1988年11月25日。
受害者古田顺子遭宫野裕史为首等人以汽车随机掳人。
先制造假车祸再以护送为由,拐骗受害者上车,后监禁凌虐长达41天。
直到受害者死亡,再以汽油桶灌水泥方式将尸体弃置于海边。
由于宫野裕史等人未成年、罪行极度严重令人发指、犯罪历时很长。
过程之中。
周遭的人有注意到少女遭到拘禁凌虐。
却完全没有人警觉并拯救被害人。
刑案发生地点又在被普遍认为与暴力事件无关的高级住宅区。
案件的发生对当时的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受害人古田顺子是埼玉县人。
就读于埼玉八潮南高中三年级。
在学校中是有名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长相清秀可爱,而且待人亲切。
高三的顺子,早早已规划好毕业后即就业的准备,并已通过公司面试。
案发时顺子刚自打工商店下班,正骑着单车返家途中。
案件的犯人共有6人。
少年A,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18岁
主犯,出生于1970年4月30日。
家庭环境优越。
父亲是证券经理,母亲则是钢琴教师。
因为双亲工作繁忙,自幼与祖父母长大,小学毕业时才回到父母家住。
因此与双亲的关系并不好。
父母为了表现出对他的“照顾”,在物质上尽力满足他的同时,也放纵他横行霸道的性格。
身强体壮为柔道高手。
因升高中后因个性问题无法适应团体生活及严格的训练,退出柔道部,热衷交际及斗殴。
1988年3月退学中辍。
聚集一群包含本案的中辍生组成“极青会”逐步变成帮派混混,且为其中活跃的领导人物。
少年B,小仓让,17岁。
4个凶手中唯一被公开姓名的。
1989年4月20日。
揭露了这些少年犯的真实姓名,并称“禽兽是不被允许以人类的权利保护的”。
神作是他在出狱后的新姓氏,据说是被收养;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
在他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
少年C,凑伸治,17岁。
从犯,从小品性良好,父母在医院工作,家教严格,本来是好学生。
他是拘禁住所提供者,现在居住在千叶市。
少年D,渡边恭史,16岁。
从犯,由于少年A追求他的姐姐,成为少年A的小弟。
在少年犯管教所中饱受欺凌而患人群恐惧症,1995年刑满释放后成为禁闭青年,足不出户。
少年E,中村高次。
曾在自己的网志以说笑的口吻回忆这件事,对此毫无反省。
少年F,伊原,后成为送报员。
这个案件的犯人全都是未成年人。
犯罪事件恶劣并且在犯罪实施过程中长期对受害人进行监禁。
更令人心寒的是,案发地点是在高级住宅区。
当时周围有人注意到少女被监禁,但是没有人去救她。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轰动。
1988年11月25日晚上。
宫野裕史和凑伸治一起骑着摩托车在埼玉县三乡市内徘徊,打算抢劫路人的包,甚至有意强奸年轻女性。
在游荡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骑自行车打工回家的女高中生。
那名女生在县立八潮南高中就读,是高三女生古田顺子。
宫野裕史指使凑伸治“去踢翻她”。
凑伸治听到他的话开摩托接近顺子,抬起左脚踢在女生的右腰。
顺子失去平衡,连人带车翻到侧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