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昆山龙哥反杀案(2 / 2)

而这位自行车主不是别人,正是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于海明。

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九点半才刚刚下班,不料就遇到了车祸。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于海明的儿子患上了淋巴癌、老父亲患上了脊髓炎。

分别在老家陕西西安和昆山住院,他不得不打两份工维持治疗开销。

不仅如此,为了照顾父亲和儿子。

于海明时不时还要奔波于两地之间,同时还背上了巨额外债。

此时的他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只差临门一脚,这也为之后的事件埋下了祸根。

面对突遭横祸,以及对面嚣张的问责态度,本就压抑的于海明爆发了。

他当即和龙哥小弟争论了起来,几乎到了动手的程度。

争论了几分钟后,事件似乎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原本待在车上的龙哥也就是刘海龙忍不住了。

他顶着醉醺醺的脑袋,也跑下车参与到了追打当中。

而于海明看到满身纹身、一脸横肉的刘海龙,竟然浑然不惧。

面对两人的追逐打骂还敢还口,只不过慑于对面人多,他并没有还手。

正如之前所说,刘海龙本来就横行霸道惯了,再加上酒精上头作用。

眼见追打没有效果,他立即返回车内,取出一把长59厘米的管制开山刀,指着就于海明就冲了过去。

可怜的于海明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上就被接连砍中多刀。

脖子、腰间、大腿都被砍中。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刘海龙当时还存有一丝清醒,是用没开刃的刀背在砍他。

当时,看着昆山龙哥的拿刀疯狂砍自己,路人于海明彻底爆发了。

他本来就被工作压垮了生活,处于爆发的边缘,况且刀背砍在人身上的剧痛,让他彻底疯狂。

正当于海明想要反击的时候,契机就出现了。

由于黑老大刘海龙在用刀背砍人时,可能是因为醉酒失手,亦或是看不起对面,总之手里的开山刀掉在了地上。

一时间,两人看着掉在地上的开山刀都愣住了。

刘海龙可能也没想到会失手,而本就清醒的于海明最先反应过来,当即冲过去捡起开山刀,对准了前者。

此时的刘海龙被这么一指,酒意瞬间消去了大半,连忙向宝马车跑去。

但已经心怀死志的于海明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连忙追了上去。

在这段追逐的短暂时间里,于海明将所有怒火全部倾泻在了刘海龙身上。

先是一刀捅穿其腹部,之后又追着接连砍了几刀。

刘海龙被捅了一刀后,也顾不上血流如注的肚子了。

赶紧捂住快要掉出来的肠子,一边向小弟呼救,另一边跑向宝马车躲避。

而龙哥的小弟此时早就远远躲在了一旁,根本不敢上前阻拦。

车上的女伴们也人人自危,不敢打开车门救援。

刘海龙陷入了孤立无援助的悲惨境地。

没跑一会儿,刘海龙就因失血性休克,一头栽进了一旁的绿化带。

之后于海明并没有选择继续伤人,而是捡起龙哥掉落的手机,静静等待警方的到来。

事后,刘海龙因失血过多,在送到医院一个小时后就不治身亡。

于海明则被警方当场逮捕。

由于案发地点存在监控,再加上目击者叙述,案件很快就得到了还原。

此案一出,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无数人为于海明打抱不平。

他不过是在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不应该拘捕。

当然,也有人认为于海明这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故意杀人,依法应该予以重判。

因为在还击之后,根本没必要追着伤人,最终导致刘海龙身亡。

在民意的影响下,昆山市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调查。

经过法医尸检和警方还原,案件卷宗清晰明了地摆在院方面前,到底该如何审判呢?

按照当时的刑法,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多个条件。

一般是很难全部实现这些条件的。

因此这起事件确实不能判处正当防卫。

然而,提前介入审理此案的王勇法官却不这么认为。

秉持着公正无私立场,综合群众舆论,他创造性地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首先,此案起因全责在于刘海龙。

其次,刘海龙全程对于海明行凶。

最后,于海明后续防卫属于连续行为,并且第一刀才是致命伤,后续并不致命,没有故意杀人意图。

更重要的是,案发后于海明没有逃跑,而是主动配合警方调查,态度良好。

再加上群众因同情对其声援。

最终促使法官于5天后也就是9月1日判处其正当防卫。

此后的一系列正当防卫判决,都可以依据该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