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杭州莱茵达大厦碎尸案1(2 / 2)

刘超先是进行了奸尸。

对于自己的这个行为,刘超表示自己当时其实没有什么性欲。

只是想要体验一下征服的感觉。

在分尸过程中刘超产生了奇怪的想法。

人肉是什么味道?

于是跑到隔壁工地借锅,打算炒后看看好不好吃。

这一次杀人与刘超想象的并不一样。

血液喷溅的到处都是。

刘超被捕后竟然轻松的表示当初就应该提个桶来。

作案后,刘超问同事借了几百块钱坐车逃离杭州。

一个月后。

1999年3月。

杭州警方接到了刘超写来的第一封信。

“公安局首长您好!大厦保安碎尸女会计之事你们很想破案吧。

不用你们到处去找凶手,我自动送上门来了。

我就是刘超,昨晚我又回到了杭州。

今天早上6点到7点半在公安局门口有一个穿迷彩服的人就是我。”

他在信中得意洋洋的描述了自己侮辱和肢解受害人的整个细节,还向警方表示接下来还将干几件大事。

不久之后,曾经将刘超开除的部队向西湖分局转来了一封信。

在信件中刘超更是变态的将杀人与炊事班的工作进行了比较。

说杀人一点也不紧张,和在炊事班杀猪一样没有感觉。

这次的犯罪经历不仅没有让刘超感到恐慌,反而还让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心里一直以来的焦虑被这次的杀人行动暂时平复。

他也从中感受到了一种从没有体验过的快感。

离开浙江后。

刘超到了东北。

在东北期间,他给杭州警方写了第二封信挑衅。

警方根据信上的地址赶到了东北吉林,但是还是没能抓到刘超。

在东北期间,刘超萌生了想要弄一把枪的想法。

刘超称计划过抢警察的枪。

因为东北的警察都人高马大,只能无奈放弃这个想法。

为了尽快将刘超逮捕归案,警方加派了人手,并在全国范围内布下了通缉令。

“挑衅警方”是刘超在逃亡生涯中最大的“乐趣”。

2001年2月29日。

距离“杭州莱茵达大厦碎尸案”已经过去了两年。

浙江省衢州市的江山市银楼旅馆,电视播放说衢州地区的治安很好,警方破案率很高。

刘超再次萌发了“挑衅”的恶念。

由于在住店的时候,和老板娘在价格上产生了口角。

刘超迅速选定了作案目标。

但作案之前,刘超先去车站买了一张开往福州的车票。

然后回到旅馆收拾行李,在这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刘超准备动手。

这时,之前曾和他一起吃过饭的小混混来找他。

刘超决定索性和这小混混一起联手。

他们先是假借结算的名义把老板娘骗到了房间。

老板娘一进屋,他的同伙就用棍子将老板娘打晕了。

随后刘超便拿出一个塑料袋将老板娘闷死了。

两个人在搜刮完老板娘的钱财之后,将她的尸体分解,并将尸体藏在了床垫底下。

就在分尸、藏尸的过程中,刘超提议想要尝一尝心肝是什么味道,被他的同伙拒绝了。

这引起了刘超的不满,他觉得同伙的胆子太小了。

有这样的人在自己身边,迟早要出事。

之后,刘超从容的离开了旅馆,坐上了开往福州的列车。

由于感觉刘超手段过于残忍,这名混混并没有和刘超一起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