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北京大兴灭门案2(2 / 2)

回家后与父母的关系缓和了一阵。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与父母的关系又回到了老状态。

每次李汉朝喝酒后,都会骂李磊、念叨他,只是不再动手打他。

1999年。

19岁的李磊遇到了未来的妻子——22岁的王美玲。

王美玲来自河南驻马店农村。

她是四个兄弟姐妹中最大的一个。

因为家里穷,初中毕业后她便辍学。

认识李磊时王美玲正在西红门镇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认识李磊第二年,王美玲与李磊合开了一家理发店,生意最好时,店内雇了十几名发型师与按摩技师。

经营理发店期间,夫妻俩每月能有5、6000元收入。

2001年春节。

王美玲带李磊回了趟河南老家见家长,两人随后结婚。

王美玲与李磊的理发店一直开了6、7年,直到2007年因西红门镇拆迁才歇业。

之后,王美玲成为了某保健品品牌的销售人员。

李磊则摸索着做了其他生意。

2007年到2008年李磊尝试创业。

先后尝试了理发、做变压器等生意,但都没挣到什么钱。

创业初期,李磊向妻子要了7、8万。

又想向家里借钱,但遭到家人拒绝。

最终以失败告终,欠下了债务。

王美玲的家人对此事颇为意见。

在王家人看来,李磊是北京人,却要王美玲,一个从河南农村到北京务工的人,工作帮他还债。

直到2008年。

他先后做起了信用卡套现与典当品抵押生意。

最挣钱的时候,他一个月赚了10多万元。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李磊的这两项生意都不能被称为正经的买卖。

自2010年后,国家便规定信用卡套现违法。

至于他的典当生意,李磊说,他们专收那种正规典当行不收的房子。

这种房屋一般贷款还未还清,因此无法抵押。

除了做信用卡套现与典当生意。

2008年。

李磊还开了两家足浴店。

2009年8月。

李磊还出资20万与人合开了饭店。

表面上看,李磊似乎事业有成。

不仅有挣钱较多的灰色产业,也有生意红火的正经营生。

李磊的饭店是2009年8月家里拆迁后,他拿补偿款开的。

而开业后,饭店生意并不好。

除了开餐厅,李磊还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台朗逸轿车。

因为李磊的二儿子是超生的(08年春天出生)。

李磊家需要交6万元罚款,才能为其上户口。

但李家一直拖着此事。

直到09年4月,李汉朝收到了一笔耕地补偿款后,才把孙子的超生罚款交了,差点错过农转非的机会。

落网后,李磊说过,因为典当生意需要大量现金,他曾想问家里借钱。

“当时正赶上做抵押,手头紧,朋友能借给我钱,家里却不支持我。

反而唠叨没完,管我的事,我更反感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