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嗜血亲情1(2 / 2)

于当地第二高中就读。

周重林。

15岁。

为周凌二人的儿子。

就读于当地实验中学。

四人分别倒在自己的房间内,统一是被利器所割喉。

死者的头部受到多种钝器的击打。

由此可以推断凶手在使用第一种凶器时没有杀掉死者。

后来又用其他锋利的作案工具进行多次敲打所致。

但受害人均没有反抗的迹象。

表明被害人是在睡梦中被杀害。

不排除使用药物的可能。

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2~3点之间。

死者银行卡和现金都没有被拿走,抽屉中的珠宝首饰也都还在,并且屋内门窗也没有撬动过的痕迹。

因为有两种工具作案。

所以警方推测,最少有两名以上的凶手同时作案。

可在对现场进行勘查时,警方却发现了不对劲。

周家没有留下凶手的丝毫痕迹。

也就是说,凶手在作案后进行了细致地清理。图片

之后警方模仿凶手作案。

在杀害人之后对现场进行清理。

经过时间测算,作案过程应该不超过20分钟。

但是清理现场所用的时间是在20分钟开外。

凶手如此从容不迫、胆大妄为。

警察面对的对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因为根据尸检报告,两个大人的死亡时间是早于两名孩子的。

这说明他们是先解决了有一定反抗能力的人,然后再去杀害弱小。

鉴于凶手能够区分哪间卧室住着什么人,先动谁再动谁,一步步有计划实施。

警方判断这一定是熟人作案。

这反映了凶手心狠手辣、心理素质比较好同时,也反映了他们对现场情况相对比较熟悉。

警方推测,杀害周子雄一家四口的很有可能就是周家的熟人。

并且还能够轻松的拿到周家全套钥匙。

这时,现场勘查的刑警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根据痕迹鉴定发现,四楼周子雄夫妇的卧室,虽被清理过。

但民警仍发现了一个隐约的被擦掉了一半的拖鞋脚印,拖鞋为女性拖鞋。

由此看来,凶手可能是一男一女,这大大缩小了侦查范围。

报案时,保姆反映过她放在门口的拖鞋离奇消失了。

在无人居住的六楼,警方还发现了一枚穿着袜子的脚印。

本身穿袜子上楼是不会留下脚印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袜子上沾了血液。

所以这个脚印很可能就是凶手不小心留下的。

通过痕迹鉴定,脚印长达25厘米左右。

由此可推断这是一个男性,身高在一米六到一米七之间。

在案件分析中,警方确定了三个侦查方向。

首先周子雄是贺街地税分局的局长,工作中可能得罪过人。

其次,凌小云经商,可能在生意场上与他人结仇。

第三,因感情纠纷与人结怨。

据调查,周子雄担任局长两年以来,税收从几百万增至3700万左右。

高政绩的背后可能引起某些人的不满,引起仇恨。

据调查,该情况不属实。

周子雄“虽说是局长,但他恐怕是中国官级最低的局长了” 。

贺街是八步区下面的一个镇,距城区15公里。

以前镇上只有个地税所。

但后来贺州升为地级市,政府部门也随即合并升格。

2006年才改称地税分局,下辖只有贺街和步头两个乡镇的税收工作。

是税务系统中最末端的单位。

周子雄所担任的八步区地税分局局长职务,也仅仅是一个副科的职位。

手下一共就六个人,所有账目查下来也没有贪污受贿的迹象。

受害人凌小云经商多年,所涉及的领域很广泛,社会关系也是非常复杂。

警方调查发现凌小云平时有记账的习惯。

于是调查了凌小云名下的经济往来。

不过每笔账款都有迹可循,交易明细清晰。

各项名目不存在经济纠纷、与人结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