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血染饭店客房的母子2(2 / 2)

经过讨论,决定先由合川籍特情去石场查找四川籍民工集中的几个小石场。

然后由黄俊和尤兵化装成民工,以受袁小鹏哥哥袁小波的委托找袁小鹏为由进行排查。

在走访了几十家小石场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曾经待过的石场。

但此时三人已经离开了石场。

但石场民工反映:这个石场的小包工头可能知道三人的下落。

于是,冯刚副大队长在3月31日化装成砂石商人以谈生意为由接触了该石场的承包人杨某某。

在得知冯刚的身份后,杨某某当即承认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三人曾在这里打过工。

并且在3月4日由他亲自带往广西陆川县的一家采石场打工。

为了尽快抓获三人。

冯刚于4月1日通过锦江分局的一名广州籍干警的个人关系,在广州借到了一辆广州地方牌照的“红星”面包车和两位司机。

载着他们连同合川籍特情和杨某某一起连夜直奔陆川县。

4月2日22时。

终于冒着当地的大雨抵达。

随后立即和陆川县公安局取得联系,并派人在杨某某的指引下查看了那个采石场的周边地形。

4月3日凌晨1时左右。

缉捕小组和陆川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同行们刚准备对采石场采取行动的时候,正好撞见了看录像归来的吴建,当即将他擒获。

吴建交代说钟昌斌和袁小鹏就在采石场里睡觉。

缉捕小组当即冲进采石场,在工棚内将呼呼大睡的钟昌斌和袁小鹏擒获在床。

随后马不停蹄地将三人押回广州进行突审。

同时,杨某某向冯刚副大队长坦白,说钟昌斌曾将一部照相机送给了他。

他将这部相机交给他的妻子带回广西老家。

于是侦查员吴学良跟着杨某某前往陆川县城,取回了这部相机。

后经尹某章辨认,确认相机是妻子易某芬的随身物品。

回到广州后,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对杀害易某芬和尹某恒母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994年下半年开始。

钟昌斌在和尹某章、易某芬夫妇的交往中发现他们在每月月底都要收到十几万元的货款后再送回合川的永生罐头厂。

而自己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拮据,就起了杀人劫财的念头。

于是便伙同袁小鹏和吴建密谋在12月的月底实施抢劫。

12月27日下午。

三人携带尖刀前往中成饭店。

19时左右从饭店餐厅翻墙进入饭店,来到109号客房门前,由钟昌斌敲门。

此时正在看电视的易某芬开门一看是熟人,于是就请三人入内。

钟昌斌进屋后问易某芬:“尹某章呢?”易某芬回答:“回合川了,几天后才回成都。”

三人进屋后就和易某芬闲谈,并一道看电视。

21时左右。

坐在门边的吴建顺手关上房门。

随即袁小鹏突然伸手掐住易某芬的脖子并用腿将易某芬压倒在床上。

然后钟昌斌和吴建也一拥而上,用尖刀对着易某芬的头部和颈部猛刺,易某芬被活活刺死。

易某芬倒地时撞到了玻璃茶几,声响惊醒了正在床上睡觉的尹某恒。

三岁的尹某恒大哭起来。

袁小鹏见状,冲过去用被子将尹某恒的头部捂住。

待尹某恒不动后三人开始翻箱倒柜寻找钱财。

然而几分钟后,尹某恒苏醒过来并又大哭起来。

吴建立即又用尖刀朝孩子的左胸和腹部各刺了一刀,尹某恒就此被杀害。

因为货款已经由尹某章送回了合川。

因此三人仅仅只搜到了几百元现金和放在抽屉里的两件首饰和一部照相机,只得仓惶逃离现场。

随后从成都北站乘坐长途客车到内江,又转乘火车逃到广州。

依靠合川籍老乡的掩护和报信几次逃脱了专案组的排查。

但最终也没有逃出专案组的法网。

至此,成都中成饭店特大抢劫杀人案历经三个月零六天终于告破。

钟昌斌、袁小鹏和吴建因抢劫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最终,三人全部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