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人头1(1 / 2)

你听说过泡在福尔马林里面,头发胡须仍会持续生长的头颅吗?

为什么亲友领取了死者的身体和双腿,却独独不愿领取他的头颅?

1959年12月24日早上七点多。

在台湾新店镇屈尺里双溪口下龟山水泥桥溪边,沉沙池的管理工人一家正准备展开又一天的工作。

这时,他们看到有个东西漂在沉沙池的水闸附近。

沉沙池。

就是负责沉淀杂物的地方。

漂来木头,甚至是死掉的猫狗都很常见。

那包漂流物就这样在水面上漂。

到了下午两点多。

终于被水流冲到池边,工人用钩子将它打捞上岸。

那是一个长约三尺的包裹。

外层用玻璃雨衣布裹着,再用铁丝绑起来。

工人揭开后,第一层是奇臭无比的棉絮。

没想到揭开棉絮底下的白色粗布被单时,竟会看到属于人类的两条大腿、夹在大腿中间的两块砖头,以及把这些东西绑在一起的铁丝。

26号晚上。

分局警员在当地派出所的通知下,将这一双大腿装在一口缸内送交警务处刑警大队检验。

警方发现,这双断腿的剖面,是被凶手以利刃割开的。

那么问题来了,其他的部位到底在哪里呢?

最合理的推测,其他尸块就是在附近。

在掘沙、放水、打捞后,警方在28号时,找到了被害人的头部与一包血衣。

头部系在颈部的位置被切断。

下颚肌肉尚未全腐化。

牙齿洁白整齐,双眼张开,死不瞑目。

死者的太阳穴遭铁器打伤,应是死后遭到分尸。

如同被包得齐整的腿部,寻获的头颅也经过棉被、白布、进口汗衫等布料层层包裹。

最外围则是以蓝色玻璃纸封住,然后放到字纸篓里面,上面再押上两块砖头,最后用绳子绑在一起。

如此眼熟的包裹方式,无疑正是两件躯体部位遭同一人弃尸的绝佳证据。

警方同时还找到一包以棉被包裹的铁灰色西装裤,与新的外国制夹克各一件。

这包血衣显然与本案有着密切的关联。

警方瞬间士气大振──这些外国制的物品,在当时可不是寻常人家普通会使用的。

接下来,只要找到尸体,再来清查失踪人口的行踪。

案件的侦破,可说指日可待。

只是,问题就是他们怎么样都找不到躯体。

凶手到底把尸体放在哪里了?

比较合理的猜测,是同样沉在池中。

29日凌晨5点半。

警方二度放干沉沙池的水。

当时在放水口突然出现了一个包裹。

解开一看,里面赫然是同样被以铁丝捆绑,外面裹以白色被单与蓝色玻璃布的躯干与右臂,里面还塞着八块大颗的新店溪鹅卵石。

尽管左臂的下落尚且不明,但警方总算是将死者的遗体大部分都找齐了。

然而这个好消息,很快的遭到警方否认,实际上警方并没有找到死者的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