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下午。
他把作案准备穿的军装、胶鞋塞在一个提包里,乘长途汽车到徐水。
他在县城转悠到天黑,去果园里把枪挖出来,压上子弹,然后换上军装、胶鞋到预定地点潜伏起来。
深夜1点过后。
他在距岗哨很近地方开枪,当场打倒两个,另一个岗哨跑回门里拉响了警报。
白宝山快步冲上去,解开岗哨肩上的“81”式自动步枪,快速跑回果园,再沿小路跑到徐水火车站。
他把两支枪埋在铁路边护坡上树丛里,又换了一身衣服,把军装和胶鞋扔在草丛里。
上午8点钟。
他在公路上拦住一辆开往北京的长途汽车,一路上遇到两次盘查都被他巧言蒙骗过去,他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带着那枪。
半个月以后。
他感觉风声不紧了,便再赴徐水,挖出“81”式自动步枪,塞在一个大提包里。
他把那支杀了多人的“56”式步枪重新埋好,当夜乘火车返回北京。
白宝山抢到“81”式自动步枪后,开始谋划抢劫钱财。
他朝家里要了些钱,说做生意。
他也卖了些服装、打火机,一边做些小买卖,一边留意寻找抢劫目标。
在此期间,白宝山结识了四川来京做买卖的中年妇女谢宗芬,两人很快勾搭成奸。
白宝山对相貌平平的谢宗芬,并没有投入过多的情感。
他只是觉得带着女人外出,遇到盘查好对付。
另外有个帮手,办事也方便。
12月初。
白宝山到西城区德外北滨河路香烟批发市场踩道。
发现这里地形挺好,便于逃匿。
他连续观察了几天,发现有一个摊主很有钱,每天都有车来取钱,一般都是一二十万。
他决定就抢这个烟摊。
头一天。
他像往常一样,事先把枪包好,骑车运到烟市附近的一个垃圾站藏好。
12月10日。
他来到烟市,推着自行车在那个烟摊对面转悠。
等了半天还不见那个摊主出摊,他有些焦急。
又往前走了几个摊位,发现靠胡同边有个女摊主正在数钱,大约数了五六万,放进一个提包里。
他想这些钱也值得一干了。
白宝山骑上自行车去取枪。
他把枪夹在胳膊下,枪上套着布袋,走近那个女摊主。
他看看周围没有什么人,上前用枪顶住女摊主的前胸低声说:“把包给我!”
女摊主一愣,却没有服从的意思。
白宝山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子弹穿胸而过,女摊主没喊出声来便倒在地上。
他上去捡起那个带血的提包,一边退后,一边朝几个追上来的人开了几枪。
随后骑上车拐了几个弯,到那个垃圾站把枪和包都埋好,骑上车回家了。
过了几天,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将钱和枪取回。
他们数了数共有元,分了5000元给谢宗芬。
1997年2月21日。
白宝山带着谢宗芬走进北京火车站。
他把自动步枪挂在肩上,外面套上厚厚的羽绒服。
上了火车他后把枪藏在上铺床上边,用羽绒服盖着,自己直接躺在上边。
到了新疆,他找到当年和自己一起服过刑的狱友吴子明。
吴子明曾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刑满释放后留在农场当警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