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合肥连环枪击伤人案1(2 / 2)

医生表示他似乎还看见远处闪出一小团火光。

再加上子弹穿透了罩衣、棉衣、毛线衣、毛线背心以及贴身绵衫才击碎锁骨、穿透肺叶,衣服上的弹洞处周围都留有很明显的焦灼痕迹。

故而判断张玲被枪击的时候枪手距离并不远,因此趴在法院围墙射击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张玲出去请医生到回家有30分钟的时间,之间有好几个人进出楼门,枪手却都没有开枪。

偏偏就等张玲回来才开枪,故此可以证明犯罪分子对张玲的枪击是有目的性的。

并不是漫无目的胡乱射击。

于是,合肥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专办此案。

侦查重点就是张玲的社会关系以及寻找直接目击证人。

经走访,专案组排查到了一名当时的直接目击者。

住在原法院大院内的十来岁的小男孩吴某某。

吴某某叙述:“当时晚饭后,我正在院子里玩,看到三个我不认识的‘大哥哥’顺着院内西边的一条路往大门的方向去。

其中两个人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在前面。

另一个人手里提着一支长枪一边追一边喊:‘慌什么?等等我!’”

因此,专案组认为这三名男青年极大可能就是本案的凶手。

而且他们并不是住在原法院院内的人,但却对这里的地形比较熟悉。

极可能就是预先知道张玲要回来,抢先等在这里守株待兔的。

通过对张玲社会关系的排查。

专案组得知张玲曾经先后和同班同学李某某和费某某有恋爱关系。

其中李某某是个在当时四中一带颇有名声的“小痞头”。

经常和校内或者校外人员打架斗殴。

有不少仇人,因此张玲被枪击很可能与李某某有关。

罪犯或者和李某某有矛盾,或者和张玲有矛盾。

而另外两起枪击案应系犯罪分子试图造成随机作案的假象、干扰警方侦查视线的随意作案。

2月13日。

对枪支的追查有了眉目。

经弹道分析,确认打伤张玲、李瑞英和沈琪的小口径步枪子弹系1月14日合肥市体委靶场枪支存放室被盗的一支崭新的“建卫”W-8小口径运动步枪发射的。

当时一起被盗的还有三支气枪。

于是专案组决定将本案与1.14体委靶场枪支被盗案并案侦查。

以西市庙街、二里街地区为重点范围,对张玲和李某某有矛盾的青少年进行全面排摸。

同时,对全市私人持有的小口径运动步枪和持有5.6毫米小口径运动步枪子弹的人员进行摸排,做到落实到人。

在对张玲和李某某以及与两人有矛盾的人员的排查中,专案组先后排摸了十二名可疑对象。

但经过核实全部排除嫌疑,也排除了李某某的作案嫌疑。

2月16日下午。

专案组通过特情渠道了解到一条线索。

社会青年李平有一盒5.6毫米小口径运动步枪子弹。

在春节期间分别送给了他的朋友李家成和翟坤。

专案组成员分别找到李平、李家成和翟坤查对情况,情况属实。

李家成交出了他手中的20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