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到底能不能成功,王副局长自己都心里没底。
结果在第二天,吉林省金属回收公司保卫科打电话给农安县公安局。
“认尸启事”上的需要认领的尸体和本公司失踪的49岁业务员吕宝田极为相似。
吕宝田在公司里专门负责催要外单位的欠款的工作。
自5月22日早上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
其家人证实吕宝田离开家时贴身穿着的正是一件“人参花”牌汗衫。
而且吕宝田上半口牙确实是磁性假牙。
根据吕宝田家人的指引,侦查员又经过一天半的寻找。
终于在长春郊外的一个很不起眼的个体牙医诊所找到了曾经替吕宝田镶牙的医生。
在看了假牙后,这位医生十分肯定的确定这就是他在当年3月亲自为吕宝田镶的磁性假牙。
同时,另一队侦查员从吕宝田的档案中的一份写在1950年的入团申请书中提取到了一枚确认是吕宝田的指纹。
经过比对和男尸右手拇指指纹完全吻合。
至此,无名男尸的身份确认,系吉林省金属回收公司业务员吕宝田。
随后,市局刑警大队、吉林省公安厅四处以及农安县公安局刑警队协力。
对吕宝田在5月22日失踪那天接触过的人员进行排查。
通过几天的查访,基本捋清了吕宝田当天失踪前的行动轨迹。
5月22日早。
吕宝田和一个姓赵的人一起离开家。
10时30分左右。
在长春冶炼厂遇到前来联系业务的同事。
吉林省金属回收公司销售科的李科长。
吕宝田告诉李科长:“下午要去农林冯长海那要账”。
冯长海也证实当晚吕宝田的确来他家要账。
是搭乘一个叫刘保有的个体运输专业户的卡车来的。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姓张的。
要完账后他们去刘保有家过夜,之后吕宝田就不知去向了。
刘保有声称:张和吕在5月22日晚的确夜宿他家,第二天从农林回来后,吕宝田就和姓张的一起走了。
可是张某却说:自己是一个人回来的,并没有和吕宝田同行。
吕宝田的妻子说:“老吕曾说有两吨铝锭是被一个姓赵的人买了的,委托老吕高价卖掉。
因为找不到地方放,就暂时放在刘保有家。”
吕宝田失踪后,姓赵的找到刘保有,想要回铝锭。
但刘保有说:“4月28日吕宝田就把铝锭卖给卡伦的一个厂子了,3200元一吨,一共6400元,当时把钱就给吕宝田了。”
侦查员随即找到卡伦的那家厂。
厂方表示的确买了这两吨铝锭。
但卖给他们铝锭的人不是吕宝田,而是刘保有,钱也付给了刘保有。
可是刘保有在吕宝田失踪后却到处散布说:“吕宝田带着卖铝锭的钱去关内做买卖了。”
查访至此,警方认为刘保有身上的嫌疑越来越大。
于是将刘保有列为重点盘查对象。
农安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侦查员前往锦州,抄回了6月2日至6月15日进出关的车辆登记簿。
查到了刘保有的那辆车号为36-00171的卡车于6月13日经宁关检查站由锦州进入沈阳。
刘保有的连襟马海涛证实:6月6日他和刘保有和另一个姓朱的司机三人开着36-00171号车去关内拉菜花。
车过锦西后曾经在叶家桥停车,他和朱某去解手。
刘保有曾独自在车里待了将近二十分钟。
至此,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7月12日午夜决定正面审查刘保有。
7月13日凌晨3时。
刘保有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承认自己为了吞掉那两吨铝锭而杀死了吕宝田。
5月22日晚。
吕宝田从农林要账回来后住在刘保有家,吃饭时推杯换盏之间说找到了铝锭的买主,第二天来拉。
于是早有独吞铝锭想法的刘保有就起了杀人的念头。
5月23日凌晨。
刘保有趁吕宝田还在熟睡时,用锤子将吕宝田锤杀后将尸体肢解后藏在地窖里。
6月2日。
刘保有开车将吕宝田的尸体拉到长白公路K35处的翁克桥抛尸。
抛尸前为了避免尸体浮出水面,又用尖刀在躯干上又捅了三十多刀。
而人头则在6月6日开车去关内是在叶家桥停车时将人头抛下叶家桥。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
刘保有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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