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内蒙李小泉杀人案(1 / 2)

2005年7月4日地点。

内蒙古乌拉盖管理区的一家洗浴中心。

老王本是洗浴中心烧锅炉的工人,眼看已经过了发工资的日期,便打算上门找女老板讨要。

结果工资没有要到,反而将性命留在了这里。

只见昔日美丽的老板娘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呼喊了几声也不见回应。

老王只好冒昧走进了屋子。

我的妈呀!

老板娘不仅没穿衣服,就连头颅也不知去了哪里。

突然老王感觉有毛茸茸的东西触碰他的脚踝。

低头一看,一个长发飘飘的头颅,张大着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老王立马被吓得大小便失禁,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强撑最后一口气掏出手机报警。

刚挂下电话,人就活活吓死在了这里。

莫说老王,就连赶到现场的民警都被吓丢半个魂。

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赤裸的女尸。

她人首分离,头颅滚到地板上。

身子半截躺在床上,半截耷拉在床边。

体内还残存着男性的精液,说明死者曾遭受凶手的性侵。

经过仔细勘验,法医发现死者脖颈处有明显的勒痕。

另外从这个死者姿势和她受到这个性侵害现场来看。

死者没有反抗的迹象,这应该是先杀人然后强奸。

凶手先是将死者掐晕,然后把头颅砍下,对无头女尸进行了侵犯。

如此变态的作案手法,就连警方也是头一次见。

瞬间给人口不到2万的淳朴小镇笼罩上一朵恐怖疑云。

此案一出,甚至有人吓得搬离了此地。

凶手和死者究竟有多大的血海深仇?

据了解,死者名叫彭玉莲,离异带着一个男娃,独自经营着这家洗浴中心。

案发前这家洗浴中心停业装修,本打算明天重新开业,没想到前一天沦为刀下冤魂。

那么凶手会不会是来此洗浴或住宿的客人?

很快警方就在通话记录中发现了线索。

死者昨晚最后一次通话是和一名男性。

时间是8点半,而法医给出的死亡时间是9点左右。

由此这名男性的嫌疑值拉满。

随即警方找到了该男子,男子全程吞吞吐吐,三缄其口。

他承认昨晚确实来过此地,但是他一直没有进屋,只是在屋外开车徘徊了一个晚上,从往返的车辙印证实了这一点。

昨晚,他如约来到彭玉莲的住处。

以往只要他按一下喇叭,彭玉莲就会笑脸出门相迎。

可昨晚却十分诡异,明明屋内开着灯,他按了好几次喇叭都无人回应。

怀揣着不安的心,他站到车顶上眺望屋内,发现屋里有被大量翻动的迹象。

他生怕彭玉莲遭遇不测,却不敢进屋查看,只好开车在院子里转悠,期待能看到彭玉莲的身影。

徘徊了一晚上无果,这才离去。

警方瞅着男子支支吾吾的模样,只好施展一点审讯小技巧,该男子这才老实交代。

原来他与离异的彭玉莲交往密切,关系暧昧,生怕捅破了这层关系的窗户纸。

所以才面对审讯遮遮掩掩,但他咬定自己已经交代了全部事情。

就在这时,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也传来消息。

他们在作案凶器大砍刀上提取到几枚残缺的指纹。

结合死者体内的男性精斑,经过指纹与DNA比对。

结果令人大失所望,证实凶手确实不是该男子。

警方只能将突破口继续放回案发现场。

值钱的财物全都丢失,每个包和衣服都有被翻动的痕迹。

表明凶手图财杀人的可能性较大,他绝对不是伪造的。

可如果单为钱财,为何还要将受害者残忍奸杀?

这似乎更倾向于报复杀人,凶手不是熟人就是陌生人。

不是本地人就是外地人。

但随后的勘查中,警方将这些作案动机一一排除,推测是陌生人作案。

并且这是一起毫无预谋、临时起意的奸杀案。

理由有二。

其一,若是熟人作案,他应该会提前准备好凶器,而不会就地取材选用死者家里的菜刀。

其二,若是预谋作案,时间应该选择在不易被人察觉的深夜,而不是在大夏天晚上的9点钟。

可仅凭这点推测,远远不足以破案。

随后民警在地板上发现了几枚胶鞋留下的脚印。

这种鞋子一般是务工人员才会穿。

说明凶手可能从事体力劳动,并且文化水平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