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乐平奸杀碎尸冤案3(2 / 2)

坐牢14年,2016年12月22日,四人被判无罪。

当天下午,四人带着大红花,坐车从南昌回到了乐平。

汪深兵于2016年12月23日,收到了景德镇市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2017年1月16日上午。

江西乐平“5·24”杀人案5名蒙冤者在律师陪同下来到江西省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控告公检法当年办案人员。

并以“徇私枉法罪”控告原审改判黄志强等4人死缓的江西省高院法官。

2017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送达了该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江西高院将向方春平等4人分别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7万元。

在乐平冤案平反之后,2017年5月11日,自认乐平案真凶的方林崽,在景德镇市中院出庭受审。

2018年4月8日。

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决。

方林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方林崽上诉,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量刑,对方林崽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