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欺人甚(2 / 2)

陆森结案,当堂判处乔二太太的状告不成立,乔桑之死纯属意外,与习嫣婈毫无干系。

习嫣婈当堂洗脱罪名,她也没胆量反过来状告乔二太太对她的诬告,只是喜极而泣地对着陆森叩谢。

堂上其他人非是当事人,自也无法说道什么。

乔二太太状告落败,推说她不知内情,假惺惺地说着对不住习嫣婈,习嫣婈垂目丝毫不理会她,她也不在意,本就是作戏而已。

随后,她很快离开京衙。

陆森是父母官,乔二太太想要习嫣婈的命去填乔桑的命,他全程是看得明明白白,不过连被告都不想摇身一变变成原告,那此案只能就此了结,余者作罢。

如此,他更轻省。

倘若习嫣婈真反过来要状告乔二太太,他少不得明日还得继续升堂,告来告去的,只要中间没有孟府来掺和,他其实挺无所谓的。

大魏各地所有不平之案,京衙每年都会承接不少,他作为首官,断案判案便是他的职责所在。?

故而若是习嫣婈想告乔二太太的话,他完全可以继续升堂,只是届时审到乔千承返京,他少不得要跟乔千承打交道。

说实话,他跟乔千承少有打交道的时候,仅仅打过数回交道,都让他觉得乔千承与朱希叶说不定是失散多年的嫡亲兄弟,同样的胶柱鼓瑟,固执得如同一头牛。

想到这一点儿,他不禁又庆幸,好在习嫣婈不想告。

孟十三答应翠柳会保其一条性命,是故在真相大白之后,在陆森的见证下,她当堂就把翠柳一家三口给买了。

乔二太太起初不同意,然则在陆森的威压之下,以及她隐晦地提及她还没算乔桑把她撞下桥的账之后,乔二太太是想不点头也不行了。

走出京衙,孟十三让已从雀仙楼回来的风筝跟着乔二太太前往乔府:“你去把翠柳的老子娘接出乔府,翠柳一家三口的身契,也别忘跟乔二夫人拿。宝珠,把银票给风筝。”

“诺。”风筝记住了。

宝珠把面额一百两的银票交到风筝手里。

翠柳一家的身契,非是乔府家生子的死契,而是翠柳父母在翠柳年幼时,因生计困难才举家自卖为奴,继而签下的是有年限的活契。

这也是乔二太太在第一时间未痛下杀手,未铁了心将翠柳灭口的原因之一。

至于三人转卖给孟十三要一百两,此为乔二太太被陆森和孟十三两头施压,实在是不得不卖,愤而坐地起价之故,孟十三也没跟乔二太太讨价还价,痛快地就以乔二太太说的一百两成交。

乔二太太面对孟十三命风筝立刻跟着她去提人,还一手交钱一手交身契,她虽不忿,却已在公堂上被陆森当堂见证,她是连反悔的机会都没有!

末了冷哼一声,她脸色难看地上了乔府的大车。

风筝不客气地跳上车驾,和乔府的车夫坐一块儿。

乔二太太见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恼火地一掌拍在车壁上:“欺人太甚!”

要说欺人太甚,这位乔家二夫人为掩盖自己照顾侄女儿不周的错漏,硬是要无辜的习小姐抵命,才是真正的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