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明宇告诉自己爹娘,自己想要学医,然后又拿出了一根千年人参,这一下可把林老三吓坏了,
“这是在哪里去挖的呀?”
“就在咱们村儿的大山啊,我当时不小心跟着一只鹿跑进了一个非常深的树林里,那里有很多的人参,还有很多奇形怪状的草药,所以我每样都挖了一点出来,这跟千年人参爹送去拍卖行吧?在拍卖行里,你记得打扮一下自己哦,有了这次人参,我就可以好好的去学医了,然后我要买两个山头,还要买一千亩地,我要做地主。”
李老三微笑着摸着自己儿子的小脑袋道:“爹都听你的我这就去安排。”
陈氏说道:“顺便再去买几件铺子吧,咱们总得有个营生吧?这是猪也好,自己行商也罢,都可以。”
“哎,好的媳妇,你也慢着点,肚子里还有个孩子呢。”
是的,半年过去了,又没有出过门,就在家里造人了,终于这不造出来了吗?林煜明为自己的脑袋瓜子点了一个赞。
就这样,李老三拿着千年人参去了拍卖行,卖了一百五十万两银子,由于是别人急用的,所以拿了十间铺子,还都是旺铺,然后给了一百万两现银。
有了这一百万两银子和十间旺铺,林老三家过的可是如日中天呐!
时间慢慢的过去了三年,当初的陈家也慢慢的发展起来了,林家的小儿子也已经开始蒙学了,小菊呢,都已经亭亭玉立了,成了一个小美人,规矩和女红都学得不错。
咱们的小主人翁林煜明,却灰头土脸的在地里刨食呢。
自从买下了山头,和田地,他就让人在山脚下修了一个别院,那院子的豪华程度不言而喻,就和圆明园一样大,反正有钱就是造,院子里奇花异草非常的多,就是林煜明让傻白甜拿红色的朱果和星际里的系统交易的。红色的朱果虽然没有七彩的朱果好,但是对于星际的普通人来讲,这红色的朱果是非常好的洗髓之物。
陈氏见儿子待在乡下,舍不得回来,于是就买了许多的下人,陪着儿子在乡下种田,而自己的小儿子林煜耀,特别喜欢他的哥哥,也非要跟到乡下去住,于是林煜明没办法请了先生过来一同教他。
家里产业多了,陈氏和林老三根本就没有办法去乡下,只留下小女儿在身边,教导着。
一晃十年过去了,林煜明已经十五岁了,他的医术已经非常高明,经常帮助村民们治疗一些疑难杂症,深受村民们的尊敬和喜爱。
而林煜耀也已经成为了十二岁的翩翩小少年,聪明伶俐,勤奋好学。他一直跟随着夫子学习四书五经,偶尔也学学医术,十岁开始,他哥就找来了拳脚师傅,教他们兄弟两人一些防身健体的招式。
林老三和陈氏非常高兴,他们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两个儿子都已经成长为了优秀的人才。他们决定在听取了大儿子的建议后,开了建一所医馆,免费帮百姓治病,有时候还会免费送吃不起药的病人一些药材。
林煜明开的慈善堂很受百姓喜欢,虽然触及到一些医馆的利益,可是他们也伤害不了林煜明的医馆,因为他的医馆的用药,全是他自己种的,一千亩地的药材,很多医馆的常用药也都是在他手里买的。
导致林煜明的医馆开到很多地方,很多贫困的地方百姓都给林煜明立了牌位。
林煜明一直没有成亲,他爹娘也没有说过他,似乎知道了家里如今的这一切都是小煜带来的,林老三的体会最深,因为他时常做梦,很多碎片都告诉他,他早早死在了修大坝上,他的妻子和儿女,不是被卖了就是在逃荒路上被换了粮食。
他在很多年前就问过逃荒的人是怎么过来的,人家一边哭一边喝酒的说,那时候偏地都是饿死的人,实在忍不住了就去吃了人肉,然后家里有孩子的就相互交换,或卖给有粮食的人。
他当时去找吃的,回来就发现自己的妻子正在被人啃食,孩子早就不知道去哪了,他吓得不敢过去,只能捂着嘴躲在石头后面。
林老三一脸的后怕,如果,如果当初他,他去了修大坝,那,那他媳妇和孩子都没了,他的爹娘真的很冷血,没有帮他们这一房说过一句话。
还好他没去,是因为他们有钱了,是小煜挖到了紫灵芝,后来又挖到人参,他们三房这才撑过了天灾,还带着大舅子一家也起来了。
所以从那以后,林老三再没有说过任何让林煜明成家立业的事,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结果他大儿子名望越来越高,林四喜依然考上了状元,去了京城,当了一品大员,却也真的没有通知过林老爷子一大家子人。
当真是很冷漠无情了,还派了府里的下人去看守着林家众人,不让他们离开原籍。
直到林老婆子和林老爷子前后脚走了,林老三带着林煜明林煜耀回去奔丧,也没见到林四喜,只有江氏回来了,顺便让里正开了分家文书,什么东西都没有要,就这样离开回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