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宾利车,停在路边,车灯打灭,车里两人一前一后走出。
厉南城看着眼前的吵吵嚷嚷,面色不是太好。
“笙笙,夜市不卫生,食物也不精致,不干净。你要饿了,我们去衡山居,也没必要非来这里吃路边摊。”
厉南城难以置信。
对他来说,路边摊,就等于垃圾食品……不,已经不是食品了,那直接是垃圾。
但顾一笙要吃。
“明天去B城,今天不让我尽兴?厉总,你已经换了衣服,我也帮你擦了背。你答应我,要随我高兴,这就转眼说话不算话了?更何况,我是你女朋友,你宠宠我怎么了?”
小野猫绵里藏针,看似娇软,是撒娇,实则很有主意。
一句随她高兴,一句女朋友,再加一个宠字,妥妥拿捏了厉南城。
可他真是看着这路边摊,有种无从下脚的感觉。
这感觉,比当年厉氏破产,他顶着压力,几天几夜不休息,还要来得更艰难。
厉氏再破产,也没到吃不起饭的地步。
路边摊,夜市,在他眼中……这就是吃不起饭。
“我什么苦都吃过。不止路边摊,还与野狗抢过食。”
顾一笙说,她换了双利于走路的板鞋,也换了一套短裤,七分长短,到膝下,露腿,但没露太多。
青春感性,肤色又好,一看就是娇娇女养大的。
厉南城喜欢看她这个活力满满的模样,又听她说起过去的事情,便心软了。
一年前,厉氏小公主从云端跌落尘埃,他是亲眼见证过她吃下多少苦的。
的确,当真是与野狗抢过食。
这样一想,也就不太排斥夜市了。
只是说:“行行行,去去去,不过,我是吃不下的。”
宠吧,又不是宠不起。
身上的酒水擦了,可只是用湿巾擦的,总不如洗澡来得舒服。
厉南城有洁癖,若放在平日,他早早便去洗了,今日,却放着寿宴不参加,被迫来到这里吃这种垃圾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