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NBA历史上真正独一无二的组织后卫!(2 / 2)

嗯,就是那种看着花里胡哨、潇洒飘逸、华丽多变,但根本没任何卵用的动作。

我林大官人也是职业球员,玩儿几个花活儿而已,我还能输给你们这些混街头的?

然后,在一通林天都觉得非常尬,但却引得现场不少人一阵惊呼的毫无作用的动作之后,林天突然一个背后运球吸引阿尔斯通重心变化,接着一个非常快的转身一步就把阿尔斯通甩在了身后!

“轰!”

一声爆响之后,林天过掉阿尔斯通,轻松双手暴扣得手!

“到你了,可别让我失望了。”林天把球给到阿尔斯通,同样压低重心,准备防守。

然后……

阿尔斯通也是一阵毫无意义、乱七八糟、让人眼花缭乱但根本无法过人的原地运球。

不得不说,打街球的体力消耗,其实也不小。

但最少有一半,都浪费在这毫无意义的原地运球和摆姿势上了的。

阿尔斯通的那些假动作,对于林天这种在NBA已经站稳脚跟,称得上强队顶级首发,甚至去一些弱队都已经可以胜任球队老大的水平面前,那叫一个毫无卵用。

林天纯粹是配合着现场球迷的欢呼和呐喊,耐着性子等阿尔斯通秀完之后准备正式开启突破模式的瞬间,突然下手掏球。

“啪!”

一声脆响……篮球干净利落的来到了林天的手里。

哪怕是最顶级的街球手,和职业球员之间的差距,那也是天差地远的!

还没有开始接受正规篮球训练,还没有接触到正经职业篮球圈子的阿尔斯通,任凭他在街球圈再怎么大杀四方天下无敌,面对身高体重速度敏捷全面碾压他的林天,也是毫无还手之力。

也就是林天是害怕万一零封阿尔斯通,会真的激怒周围的这一群愤怒小鸟一样的家伙,他才悄咪咪的放了点水,再加上阿尔斯通自己3分爆种,进了两个,最后两个人打了个11:8,看起来居然是不相上下!

可阿尔斯通自己知道,自己和林天的差距,可不是一个球而已。

林天要是真的认真,自己真的会被零封,那个时候,他辛苦打下的‘纽约街球王’的名号,可就成了笑话。

一个能在NBA打上轮换,混了十多年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无所顾忌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平头哥,所以在单挑之后,阿尔斯通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拿起麦克风,干净利落的道:“打得漂亮!林,你很强!但下次我绝对不会输了!”

对于阿尔斯通的夸赞,林天这次没有再来骚操作了,他可不会在这个时候说什么‘那再来一把给你个复仇的机会’之类的话。

装逼,也得看场合。

于是林天举起手,享受了一下现场的欢呼声和呐喊声,虽然鬼知道这些欢呼中有多少是给他又有多少是给输得起放得下的阿尔斯通的,但林天也不在乎,反正今天来这里,纯粹是为了宣传自己的新鞋的。

“再来一把5VS5怎么样?”林天今天不是来让任何人下不来台的,他是来赚钱的,所以,丝毫没有不给阿尔斯通面子,而是笑呵呵的表示,再来一局!

“怎么选人?”阿尔斯通好奇的问了一句。

“你选你最好的兄弟们组一队,我嘛,随机挑选四个幸运观众怎么样?”林天说完,再一次转身,跳上了那个用来开发布会,但从头到尾都没有用过的桌子,大喊道:“谁愿意和我组队?”

喊完这句话之后,现场的响应者非常少。

几乎所有人都看着阿尔斯通,他们都更愿意和阿尔斯通一队。

“和我一队,如果打赢了,每人送一双AND1最新款球鞋和全套运动装备!你们想要的话,我还能签个名!”一看没人响应,林天是迅速的又补了一句,这一句话一说,场面立刻就不一样了啊。

全场最少90%的人举起了手,大喊:

“选我!选我!选我!选我!”

真实!

纽约人民,他就是真实!

站在桌子上的林天,看着全场数百名观众大喊,终于是感觉到了一阵舒爽!

难怪樱木花道喜欢站在技术台上说话,这感觉,他是爽啊!

原本,林天是想选点奥多姆、阿泰斯特或者廷斯利谁的来和自己组队的,可他还没找到这几个家伙,就发现他们已经全都站在了阿尔斯通的身后。

好家伙,你们几个是直接强强联合了是吧!

于是,林天只能是根据眼缘,在球场上随便点了3个人,就在他准备再随便点一个的时候,林天突然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个白人!

在洛克公园这种地方,一个白人,绝对比大熊猫还要珍稀的多。

正经白人,哪敢来这种地方啊?

当然了,林天眼前的这个白人,怎么看也和正经挨不上边就是了。

泰迪一样要日天日地日大海的眼神,仿佛全世界每个人都欠他钱一样,再加上这家伙一对胳膊上虽然不算密,但非常嚣张的飞龙和魔手的纹身,不管他是什么肤色,都不会有人把他当作一个正经人。

林天一眼就认出这个满脸不忿儿,恨不得把所有人打爆一遍的年轻白人是谁了,他的那个飞龙和魔手的纹身,实在是辨识度太高了。

‘白巧克力’贾森·威廉姆斯!

一个在NBA打了10年,最高荣誉就是最佳新秀第一阵容的家伙,一个最好的一年平均数据不过14分8次助攻,命中率却常年无法超过40%的铁王。

可哪怕这个家伙一辈子一次全明星都没进过,从来没当过任何一支球队的老大,球风被联盟90%的教练所怨恨,但某种程度上,他却是NBA历史最独一无二的家伙!

一个满脑子骚操作,只想着秀出自己风格的疯狂家伙,一个在21世纪初就喜欢投追身3分让他的教练无比头痛的天才,一个虽然一次全明星都没入选过,却在退役后10年还被人津津乐道的家伙,一个被所有球迷公认为最适合全明星舞台的表演艺术家!

哪怕是21世纪第一个十年中,联盟有数不清的天才,有各种各样风格的后卫,有善守的基德、能攻的纳什、疯狂的戴维斯、善得分的艾弗森、桀骜的马布里、稳定如山的米勒……

哪怕这个十年中有那么多顶级控位,这些人有些是mvp,有些带队总决赛,有人拿到FMVP,有人完成黑八奇迹。

但如果要比独一无二和那份无与伦比的魅力,他们都不如‘白巧克力’威廉姆斯!

一个小故事就可以说明威廉姆斯的球风到底有多么迷人,传说之中,上帝会100种传球方式,基德学会了其中最稳妥的50种,纳什学去了最飘逸的50种,魔术师一个人就学走了99种!

而到了威廉姆斯,他表示他要学第101种传球方式!

他追求的,永远是与众不同!

单手、击地、背后、不看人、假投真传,还有那个风华绝代的手肘传球……

可以说,威廉姆斯的传球,除了失误多、教练无法忍受、队友担心他突然传过来自己接不到之外,几乎是完美的。

如果基德的传球像记录片,纳什的传球像战争片,那么威廉姆斯的传球……就是那种无脑爽片!

就是爽!就是通透!

就是看完之后让你的肾上腺素疯狂飙升!

“你!你是杜邦高中的威廉姆斯么?”林天指向了威廉姆斯:“一起打一局?”

“不打,我是组织后卫,和你位置冲突。”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一个这么好的机会,这小子居然想都不想,直接摇头拒绝。

“我可以打2号位!你来打一号位,怎么样?”林天笑着伸出手道:“我看过你的比赛,不,应该说我爱你的比赛!来吧,秀一把!让所有人看到你的风格和能力!”

当林天说到这里的时候,威廉姆斯已经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了,他也根本不可能拒绝!

现在的威廉姆斯,正处于自己人生中的一个低谷。

按理说,他现在应该在NCAA赛场中驰骋,在更大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的。

但偏偏他选择的普罗维登斯大学经历人事变动,他的恩师巴恩斯教练离开,威廉姆斯便快速转学到了马绍尔大学,可他在马绍尔大学的第一年,却因为转学生的身份,无法登场比赛。

在枯坐了一年板凳之后,威廉姆斯刚刚准备登场大展身手,他在马绍尔大学的恩师比利·多诺万却又离开了,这一次,重情重义的威廉姆斯再次选择转学,跟着多诺万来到了佛罗里达大学。

可第二次的转学,就意味着威廉姆斯在下个赛季,还是不能登场!

大学的前两个赛季,他连一场正规的ncaa比赛都没有打过!

要知道,高中的时候,他可是公认的五星高中生,有着乐透级别的前景,可眼看着当年和他同级的斯塔达迈尔、斯塔克豪斯等人已经在NBA崭露头角,他却还在大学中蹉跎。

心高气傲的威廉姆斯不难受不纠结不彷徨?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威廉姆斯,需要一个机会!

需要一个被人们重新看到、重新认识,再一次走到台前的机会!

甚至,就算不能获得主流篮球圈子的认同,他也想在街球圈里获得一些名声!无比悲观的威廉姆斯,已经开始觉得,自己搞不好根本打不了NBA了!

因此,当林天说出那句‘你来打一号位’的时候,威廉姆斯不再有任何犹豫,直接搭上了林天的战队!

“咱们的战术很简单,把球给贾森,然后其他人跑就行了,去你们擅长的位置,来吧,告诉我,你们都擅长什么。”

“我能跳,会扣篮!”

“我也能跳,会扣篮。”

“我比他们都能跳,会扣篮。”

好家伙!

林天直呼好家伙,自己这是找了三个田径队的来打球了啊?

不过威廉姆斯却是脸上露出了自信的表情道:“你们就找机会,往内线跑就是了,位置到了,篮球一定可以到!林,你……”

“我看你表演,我不怎么会扣篮,我就在3分线外站着吧。”林天耸耸肩膀,表示今天的场子,都是你的!

林天是知道,威廉姆斯现在正处于篮球生涯的低谷期的,他当然不会那么好心帮威廉姆斯找自信和状态,林天要的,是威廉姆斯的技能包!

他是真的想要啊!

试问这个世界上,只要是打篮球的人,哪个不想拥有威廉姆斯的传球包的?有哪个不想像他这么风骚又华丽的?

就像没有男人能拒绝一个大奈御姐,所有喜欢打篮球的人,也没办法拒绝威廉姆斯的传球技能包!

大洋彼岸那个喜欢喝奶茶的歌手,不就总觉得自己是华夏威廉姆斯么?

对林天来说,哪怕机会不大,哪怕概率很低,他也必须试一下,必须试试看,能不能拿到威廉姆斯的技能!

拿了血赚,没拿到他也不亏!

很快,在对阵双方都换上了全套的AND1装备之后,10名球员走上了象征着街头至高荣誉的洛克公园球场。

阿尔斯通队那边,由阿尔斯通、特尔费尔、阿泰斯特、奥多姆和马里昂!五个人居然都是未来的NBA球员!这五个人,也几乎就代表着洛克公园的最高水平,他们绝对是精英尽出,拿出了全力!

而林天这边,则是林天和威廉姆斯搭档后场,再加上三个看起来能飞善扣的黑人伙计,林天实在是懒得问他们的名字。

反正现在林天认不出来,那这哥三个,就大概率没什么本事。

嗯,虽然说是没什么本事,但在跳球的时候,林天这边那个205公分左右打5号位的哥们儿,居然在跳球的时候靠着恐怖的弹跳力,直接战胜了马里昂!

这可是到了NBA都赫赫有名的弹簧人啊!

篮球被拨到了威廉姆斯的手上之后,这个家伙面对阿尔斯通的防守,是一下篮球都没有运,而是直接双手朝着前方一扔,篮球直接就跨越了半个球场,飞到了阿尔斯通队的篮下。

“轰!”

一声巨响之后,林天队的球员双手挂在篮筐之上,完成了一个技惊四座的空中接力扣篮!

“那是我的兄弟!粉碎者!他能粉碎一切对手和所有篮框!”

一名场下的观众兴奋的高呼,向所有人介绍着扣篮成功的球员。

这个扣篮,仿佛是大开了潘多拉魔盒的钥匙一样!

从这第一球开始,整个球局的节奏和风格……就被彻底确定了下来!

疯狂!无比的疯狂!

一群人是一个接一个的秀着自己华丽多变、花哨好看的运球,然后一次次杀到篮下,完成各种各样的暴扣或者配合!

208公分却有着后卫身手的奥多姆,有着野兽一般身体,和街球场风格完全不搭的阿泰斯特,能飞扇扣,速度奇快,灵活多变的马里昂,再加上洛克公园后场双星阿尔斯通和特尔费尔。

阿尔斯通队的五个人,各个是这个公园的王者,各个有着非常高的人气,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引起球迷们一阵阵疯狂的呐喊!

而林天这边,也丝毫不差!

威廉姆斯成为了全队的核心,每一球都由他发动进攻,其余人则是围绕在他的周围,不断的跑动、掩护,进行一些简单的配合,然后朝着篮下猛冲。

威廉姆斯展示出了自己那无与伦比的才华和风格!

他的每一个传球,都能引起现场球迷一阵阵的尖叫和欢呼!

背后传球、单手击地传球、超远距离空中接力、不看人双手传球、胯下朝后分球、突破后的空中假投真传、跳起后的背后传球……

一个接一个让人疯狂的传球被威廉姆斯一个接一个的传出来,只听观众的欢呼声就知道,只靠这一场比赛,威廉姆斯就能成为洛克公园新一代最受欢迎的球员!

哪怕他是一个白人,哪怕在这场球之前,现场几乎没有一个人认识他!

但他的球风,就是有着这种魔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