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鉴定虽然是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但对于证明力并不是绝对的。
必须要有相关佐证一同形成证据链,才能给自己定罪。
只有指纹之类的鉴定结论,并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自己的行为证据又如何呢,要知道X以往作案可是不会留有这些证据的,监控根本拍不着他。
苏弈打算以静制动,不能完全接受来自警方的压力,自己也要给他们压力。
逼迫他们放人,不能单方面的陷入被怀疑的沼泽。
苏弈现在可以利用的优势就是自己的身份,以及特殊逮捕令。
作为重大犯罪的嫌疑人,羁押期限是2个月,案情复杂还可以2次延长。
高达7个月。
但这次情况则不同,苏弈本就是特殊逮捕。
原本起码要经过检察院3天左右的审批。
而且此次案件属于恶性重大案件,对于它的处理需要慎重之慎重。
作为刚调任此地的周奕清,不单单要快速结案,还要注意这个事件的影响力。
试想一位名校毕业的博士,江城大学的优秀讲师。
被羁押半年之久,最后被无罪释放,会是怎么样的一种舆论。
别说半年了,就是一个月,都会受人诟病,不去真正的查案,反而是拿好人开玩笑。
如此,
苏弈有两点武器。
一是势。
势的来源就在于本身X的案件进展如此缓慢,还在警方眼皮子底下杀人,就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恐慌。
这点苏弈早在很多新闻的评论中看到过。
以苏弈本身的社会关系,人际网络,他本身就是一个清白的高学历教师,在不明朗的前提下,不应该受此待遇。
自己需要借势,给到警方压力。
二是证。
证据的来源出自警方,他们想依靠证据将自己定罪,那么自己又何何尝不能依靠证据来脱罪呢。
这次的三个事件,苏弈不知道他们监控查的如何,反正凌正峰、蒋依依、宋知倩三人确实都有可能是自己晕眩的时候杀的。
有这个可能性,但即便自己杀,苏弈也认为不会留下马脚。
但唯有一点,杀三人的时间或许自己有……
但是,要从车里把吉他取出来放回后台办公室的功夫自己可没有啊?
在吃晚饭的时候他刚注意到染血的吉他在他的车里。
途中自己并没有去过车里,唯一晕眩的时候是宋知倩在演出的时候,总共也就十来分钟时间,自己就将上台。
那么自己在杀了蒋依依和宋知倩二人之后,去车里再把吉他拿过来,这短短的时间根本不可能做到。
所以,一定有人在害自己!
而且这人还知道吉他染血的事实。
会是宋知倩吗?她说看过自己的日记……下场之后若是还活着完全有时间,去这么做!
如此一来宋知倩就不会是自己杀的,而是在自己上台后停电的时间,以及骚乱的时间死亡的。
可她的尸体消失不见,又是为何呢……
总而言之,第一自己要借势给压,第二自己得通过警方的证据反向操作,博得那一线生机。
苏弈的赌的基础就压在监控上,
X作案,不可能被发现!
被发现的一律不是X作案,苏弈如此笃定。
监控不是警方的证据,而是自己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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