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半夜出去把猪肉卖了。
回来休息到中午,又骑着自行车去了趟镇上,然后光明正大的拎着一条猪肉回来。
“林振你去镇上了,这么大一条猪肉哪里买的。”
“今天镇上卖猪肉了?哎哟我咋就没去呢。”
林振:“我让小姑给我留意着的,今天去镇上正好拎回来了。”
大家都知道他嘴里的小姑是谁,也没有怀疑只是感叹。
“你说这林老太闹腾着图个啥?林振多好的娃啊。”
“肉啊,大队长今年还组织去山里头打猎不了?我们这嘴巴都淡多久了。”
身体经过农忙的辛苦后,那嘴巴馋肉眼睛都冒绿光了。
特别是当天闻着从林振家飘出来的肉香味时。
这个时候的人嗅觉格外敏感,哪怕林振家住得比较偏,大家还是闻到了风中飘来的肉香味。
更馋了。
这也是林振为什么要带着一条肉光明正大回来的原因。
等被闻着味儿找上门来了,他们就有点解释不清了。
如今关了大门可以光明正大的吃。
当然这肉也不止林振家在吃,他还送了部分去大爷爷家,毕竟是以林小姑的名义带回来的,这必须得有大爷爷家一份啊。
猪肉炖粉条。
好吃且顶饱。
一大盆直接端上桌,里面的粉条,白菜和土豆吸收足了汤汁,吃起来一点不比猪肉差。
林振盛了一大海碗出来给大队长家送过去才回来吃的。
桌子上三个人,桌子底下几只狼也抱着骨头啃得津津有味。
“这阉割了的猪肉果然好吃。”
不仅长得比一般的野猪肥大,肉的腥味也少了许多。
且因为野生的原因,这猪的瘦肉偏多,用来炖和炒都最好吃了。
肥的宋微留下来准备熬油。
不过这事得等大队长带着人去山里打猎回来后,到时候大家分到猪肉了都熬油,他们这熬油就不会显得特殊了。
“什么时候去打猎?”
她塞了一块肉到嘴里,吃得一脸幸福。
林振:“明天本就去。”
大概是被林振家吃肉的香味给刺激到了,大晚上的不少人就跑去找大队长了。
他们要打猎,要吃肉。
于是没有意外的,第二天一大早大家就准备着出发了。
除了宋微外,队伍里还有其他两位女同志。
都是有一把子力气干活利索的。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们家没男人了,也想多分点肉。
只有参与了捕猎的人家才能多分肉。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进入山里,林振也没浪费时间,带着大队长往早就观察好的窝点去。
不是野猪,是鹿群。
总共八只鹿,他们打了三头雄鹿,带崽的母鹿没打。
主要也是他们枪声响起的瞬间梅花鹿也跑得快。
林振射死一只,大队长和另一个老人用土猎枪各打死一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