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众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有那么一刻,
围观的范京觉得,李郁是不是已经被招安了。
反复几遍,
史密斯使团终于有点样子了。
接下来,就是君臣对奏。
“为何千里迢迢来我大清朝拜啊?”
“赛里斯国早就听说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还有一位长寿睿智的君主。国王仰慕不已,故遣使来朝拜。”
以上,都是黄大圣说的。
史密斯说的,被人自动忽略了,反正听不懂。
……
“停。”
“这也有问题?”
“当然有,而且很大。说话的时候,要真诚,要表现出发自内心的仰慕。你当老皇帝的眼珠子是摆设吗?”
李郁恨铁不成钢,指着两人的鼻子训。
“是不是扮奴才相,觉得丢脸?”
“是,有点。”
黄大圣承认了,一旁的史密斯也在那yes。
众人都以为,他们俩要挨暴打了。
谁料,李郁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如果有人说,我磕一个头,他就给我10两,我会打爆他的狗头。”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100两,我会骂他神经病。”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1万两,我可能就多磕几个,这年头,挣钱多难呐,作为成年人,都有体验吧?”
黄大圣点头,十分认可。
“如果是磕一个头,给5万两,10万两呢?”
史密斯听了翻译,大声说道:
“如果是真的,我能把这地砖磕裂了。”
李郁笑着说道:
“给大清皇帝磕头,每一个头都值几万两。”
“磕头爆金币,再高呼几句万岁。相信我,这样的好事你翻遍史书都找不到。全球唯一,别无分号。”
……
思想工作做通了,训练效率就高了。
仅仅2天,
使团的言行就有了那股味儿,很纯正。
海船,
就用赖二第一次去潮州府搞回来的那条船。
虽然破了点,可是对应蛮夷小国身份,恰恰好。
国书,有点难度。
选用做好的纸,做旧。
又从大牢里找了几个这行的高手,刻了印章。
看着挺像回事的,徽章纹路是李郁手绘的。
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尽量制造阅读障碍。
又伪造了一份国王的亲笔信,非常真诚,姿态很低。
中英双语,方便阅读。
信中内容也是投其所好,
大赞乾隆盛世,武功盖天下,顺势介绍一下鄙国,暗搓搓的要点援助。
李郁是仔细琢磨过乾隆心理的。
一个大洋彼岸的小国,如此给他面子,前来祝寿。
他老小子不得得意的冒泡,
这么识趣的番邦,不得多赏赐点。
……
贺礼,是最大的问题。
肯定不能空着手去吧,但是送些啥呢?
很显然,不能是大清朝特产。
但是洋玩意,李郁也没几件。
没办法,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在怀表上刻洋文,雕西洋艺术画。
从瓷器店购买白瓷瓶,李郁在上面彩绘。
上帝啊,天使啊,圣徒啊,骑士啊,羊啊,总之看着味儿很正。
再落款,赛里斯著名艺术大师,毕加索。
这样的瓷瓶,一口气做了5对。
虽然累,李郁却很开心。
找了金银匠人,按照设计草图,做了一些花里胡哨的首饰。
其中有一顶王冠,最为耀眼。
金匠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制作出来的,因为里面是铁,外面镀金的。
王冠的内侧,刻了一行洋文。
Kingoftheworld。
冠顶上,镶嵌了一颗大夜明珠。
大概是所有贺礼中最贵重的一样。
李郁心疼不已,
不过转念一想,舍不得珠子,套不住糟老头子。
豁出去了。
……
在杨云娇,韦俊,还有两个洋马炙热的眼神下,李郁试戴了一下王冠。
“老爷,感觉怎么样?”
“重。”
在这一刻,李郁深刻明白了那句话,
欲戴王冠,先承其重!
“找几个手艺精湛的木匠师傅,用楠木做几个箱子。”
“箱子要雕花,还要涂金粉。”
李家堡最近大兴土木,把这些工作都很好的隐藏了。
就连黄文运,
也打消了最后的一丝怀疑。
这么奢侈的建宅子,肯定是要好好的享受人生。
大清朝的致仕官绅,名士望族,都是这样过日子的。
2日后,
他携带重金,踏上了进京的道路。
一路沿着大运河北上,住驿馆。
3日后,
李家堡的“使团”出发了。
找了个风雨交加的清晨,悄悄离开了西山岛。
从大运河,进入长江后,驶出崇明。
一直在近海航行,
船上,众人都穿着普通的衣服。
黄大圣再次呕吐不已,
趴在船尾,脸色发绿。
看着船后紧随的鲨鱼群,突然他来了兴致。
挣扎着找来了一根长矛。
比划了一下,掷向最大的鲨鱼。
看着被撕咬的受伤鲨鱼,翻滚的海浪里夹杂着鲜血,他感觉胃里舒服了一些。
果然人类的幸福,可以建立在其他物种的痛苦之上。
……
海船一路北上,距离海岸线不超过20里。
运气不错,
一路上风平浪静,没有大狼。
逐渐适应了的黄大圣,和史密斯又开始温习台词。
表情,动作,语言,腔调都烂熟于心。
“黄,你说皇帝真的那么蠢吗?”
“大概是吧。”
“万一,我是说万一被识破了怎么办?”
黄大圣指着桌子上的生鱼片,嘿嘿笑了。
反应过来的史密斯,脸色大变。
冲出舱室,跑到船尾呕吐去了。
过了半个时辰,
他擦着嘴,虚弱的说道:
“我觉得,魔鬼在东方。”
“呸,那是你们老家的。大清朝没有魔鬼,只有妖怪。”
史密斯的汉语,比以前好了一点点。
这就是语言环境的重要性。
甚至,他学会了几句怪模怪样的汉语,比如“大清皇上万岁,万万岁。”
关键时刻,来这么一句,
就是核武器!
……
终于,船过了山东半岛。
进入了渤海湾,
水手们立即欢呼了起来,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这其中,
就有两个李郁的义子。
这趟船,李郁给予了厚望,绝不能失败。
半天后,前方出现了一个黑点。
是大沽口的水师哨船。
“快,换衣服。”
史密斯和黄大圣,以及众水手,赶紧换装。
准备迎接和大清朝官方的第一次接触。
哨船上,兵勇们也纳闷的看着这艘怪船。
桅杆上的旗帜,没见过。
是个狮子图像!
官职最高的水师千总,也站到了船头。
他看的出来,对方没有恶意,帆都降了。
……
“尊敬的军官阁下,我们是来自遥远美洲的赛里斯国使团,横跨黑水洋,前来祝贺大清皇帝的60寿诞。”
黄大圣穿的像个骄傲的公鸡,站在船头微微鞠躬。
史密斯,也露出了他的红毛脸。
“哎呀,不得了,快快回港告诉总兵大人。”
海外蛮夷使团,来恭贺皇帝寿诞的消息,像风一般传遍了津门。
知府一听,这是好事啊,祥瑞。
赶紧报告直隶总督,
于是,在港口泊位惴惴不安了一天的众人,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手持红缨枪的绿营兵,在码头两侧列队。
各色补子的官员,站满了港口。
像学前班儿童参观动物园一样,兴奋又好奇。
总督大人深知皇帝喜好,
决定抓住这次机会,好好的做文章。
在皇上心中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津门驿馆,被全部腾空。
稍有破损的桌椅,幕帐全部换新。
督标的一位参将,带领麾下50兵丁,负责安保工作。
史密斯和黄大圣,率领小20人的使团,正式踏入了这座城市。
一路上,
爱看热闹的津门百姓,早就挤满了街道。
大沽口总兵,津门知府派出了上千兵丁,维持秩序。
深受李郁熏陶的黄大圣,临时赶制了一个幡。
上面写着,
跨越3万里,朝拜大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