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你俩在这玩生死恋呢?要不要这么煽情?(1 / 2)

“真的?小弟你说的是真的?”

发出这声惊呼的,自然是曹佳佳。

而她之所以发出这声惊呼,是因为曹志强刚刚在饭桌上说的那番话。

说的什么话呢?

很简单,就是曹志强亲口提出来,要带姐姐跟姐夫去北平,在北平的医院就医。

不仅如此,曹志强还说, 姐夫的医疗费他全包了,不用他们付钱。

“当然是真的。”曹志强笑了笑道。

“大姐,咱俩是亲姐弟,一母同胞,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

如今母亲也不在了,我这世上的血亲, 也就只剩下您一个了, 我不帮您,谁来帮啊?

当然了,如果我能力有限也就罢了,但现在我也算事业有点小成,写书赚了点钱。

虽然不算多,但带你们去京城,负担姐夫的医药费,那还是不成问题的。”

略微一顿后,曹志强又道:“这里终究是小地方,不是说这里不好,而是这里的医疗条件,终究没法跟京城比。

就好比姐夫这个病,据我所知,在京城大医院,根本不是问题,做个手术就能好。

可在这里, 根本没法做这种手术,哪怕就算去这边的省会医院,如今做这种手术的危险性也很高。

所以啊, 还是早点跟我去京城,咱们去京城大医院,早点做手术,早点好。”

“太好了!”曹佳佳抹了一下眼角的泪珠,扭头对沉默不语的夏思明道,“老夏,你的病能治了,以后再也不用这样受苦了。”

夏思明皱了皱眉,然后道:“可是,去京城做手术,肯定很贵,这么多钱,我们,我们拿不出来啊。”

曹志强笑了笑:“我不是说了么,来回路费,食宿,医疗费, 我全包了啊。”

“这怎么能行?”夏思明摇摇头道, “志强, 你一个人也不容易, 就算像你说的,你现在写书赚了钱,可那也是你的血汗钱,你以后还得留着娶媳妇,我们不能赚你这个便宜。”

“老夏!”曹佳佳一皱眉,“你怎么还是死脑筋?他是我弟弟,亲弟弟,他现在肯帮我们,多好的事儿啊,你怎么就这样呢?”

夏思明叹口气,转过头看向曹志强道:“志强,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这件事我不能接受,因为,因为我受之有愧啊。

说真的,当初是我要来这里的,你姐姐本来反对,可拗不过我,最后还是跟我来了。

谁知道来了之后,跟当初说好的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当年我肯来,是因为他们说,来这里后,五年内提三级工资,结果到现在了,工资一直也没变。

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是四级钳工了,谁知道来了这么久,到现在依旧是四级钳工,从来没变过,哪怕我技术再好,也不给我考级的资格。

不止如此,在这期间,我还总是生病,每年光是医药费,就占了大半。

因为我这个病鬼,害的你姐除了刚来这里的第三年,回去过一次外,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过。

为什么呢?因为没钱啊!”

说到这里,夏思明的眼眶也有些湿润了:“在这个鬼地方,我几乎每年都要生几次病,住几次院,好多花费,单位也不给报销,所以我们赚的钱,一大半都投在我身上了。

你姐一直无怨无悔的跟我,陪我,照顾我,我,我却……”

说到这,夏思明哽咽了一下:“其实我早想过了,是我拖累了你姐,你姐如果肯跟我离婚的话……”

“夏思明!”曹佳佳忽然大声打断夏思明的话,“你疯了?又说什么胡话?”

夏思明苦笑一下:“佳佳,我知道你好,可,可你继续跟着我,只会继续拖累你,倒不如咱们把婚离了,然后你跟弟弟,当然还有俩孩子,你们一起去京城,去那里过好日子。

至于我……算了,听天由命吧。”

“老夏,干嘛要说这种话?”曹佳佳眼红红的道,“当初我不是说过了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当初认定了你,这辈子都不会变。

所以,离婚的事情不要再提了,我是不会同意的,你死了这份心吧!”

夏思明叹口气:“佳佳,你怎么还是死心眼呢?之前是没办法,可现在你弟弟来了,他一看就是混的很好。

有我在,你不跟我离婚,你要想回去的话,那根本不可能。

可如果你跟我离婚了,有你弟弟的关系在,你想回京城的话,并不难。

到时候,你把俩孩子带回京城,这不比窝在这个穷地方跟我受苦好?

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单位绝对不会放我走的,哪怕我病成这样。

为什么呢?因为我一旦走了,就会起连锁反应,其他人都会想着走。

你只要跟我还是夫妻,你也不可能走的。

你我走不了,孩子就走不了,就只能呆在这个地方。

可如果我们离婚,你就不在我户口上了,就可以带着孩子,跟你弟弟一起回北平。

然后呢,你户口不在我这里来,再想办法落户京城,也就容易多了,我……”

“不行!”曹佳佳勐的道,“我不同意,死也不同意,我不会跟你离婚的,也不会离开你,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夏思明一皱眉:“佳佳,你怎么还是死脑筋呢?现在多好的机会啊,你怎么……”

“停!”

曹志强忽然勐的一摆手,打断了姐姐跟姐夫的吵架,或者说是生离死别。

“你俩在这玩生死恋呢?要不要这么扇情?”曹志强一脸无语的道。

“奇了怪了,我今次来,对你们来说明明都是好事儿,怎么还搞这么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