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 老子的事业刚开张,稳定必须压倒一切(1 / 2)

虽然大部分的表演节目呢,曹志强并不喜欢,觉得太老套太古板,但这主要是针对那些歌舞类节目,尤其是伊伊呀呀听不懂的京剧。

像一些杂技杂耍类的节目,他还是挺喜欢的。

比如现在正在舞台上表演的耍猴节目,曹志强就看的津津有味。

可就在这时,曹志强忽然感觉右胳膊被人拽了一下。

扭头一看,是跟自己同桌看戏的周怀恩,周社长。

周怀恩社长此时头戴鸭舌帽,手上拿烟斗,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是一副文化人的做派。

当然了,虽然他是社长,但那是对外说的。

实际上呢,他就是个吉祥物,类似于印度总统。

反倒是曹志强这个副社长兼总经理,才是这家出版社的真正掌舵人。

毕竟承包合同是曹志强以个人的名义,跟红光机械厂签署的,理论上跟现在风风火火的承包制没啥区别。

既然是承包经营,那当然是承包人说了算。

虽然这位周社长是个吉祥物,但要说一点权力都没有,那也不是。

至少,他如果一门心思使坏,还是能恶心到人的。

有鉴于此,曹志强至少在表面上,对这位社长大人还是很尊敬的,该有的待遇一样不少,只要别管事儿就行。

嗯,其实就目前来讲,出版社确实也没啥大事儿。

真要算有事儿,那就是之前的打扫及改造办公大楼的事儿了,但这些粗活累活儿,怎么能让社长等六大吉祥物动手?

没错,之前改造并清扫办公大楼以及院子的工作,都是新人干的,想周怀恩以及牛大姐等六位上面公派的元老,其实并没参与。

然而,出力的时候他们不出现,但这种开业典礼,他们却必然要出现。

好歹就身份来讲,六大吉祥物也是出版社员工,开业典礼这么重大的场合不出现,就抬不合适了,更何况还有免费的好戏以及免费吃喝。

有吃有玩又有拿,不来才是傻子。

当然,也就只是这样了,出版社的真正权力那是一点都别想要。

吉祥物就要有吉祥物的觉悟。

有鉴于此,加上这次来参加典礼的重要人物有很多,以至于曹志强平时压根没空搭理那几个吉祥物。

可现在这个时候,这位周社长忽然主动拉扯自己,这就有点意思了。

虽然心里看不起,可表面上,曹志强还是很尊重对方。

于是乎,曹志强就笑着低声对身边的周怀恩道:“周社长?您有事儿?”

周怀恩拿着烟斗笑眯眯的点点头:“小曹啊,你这个开业典礼办的不错啊。”

曹志强愣了愣,然后只能继续笑着道:“哪里哪里,都是余总编的功劳。”

“谦虚,太谦虚了。”周怀恩笑着摇摇头,“余德利那小子我知道,以他的能耐,做不到这些。尤其是出版局的陈局长,不是他能请动的,看来,小曹你的背景很深呐。”

曹志强呵呵一笑,就故作高深的没说话。

他能说啥?难道说,出版局的陈局长要来的事儿,他之前压根不知道,是后来才知道的?

不过说自己背景深,也不是没道理。

毕竟自己背后可是有徐大爷跟王大爷这两尊大佛,就目前的京城来说,的确可以算背景深厚了。

发现对方还在跟自己云山雾罩的吹,曹志强渐渐有些失去耐心,干脆道:“这个,周社长,您还是有话直说吧,都不是外人。”

一听曹志强这么说,周怀恩笑眯眯的抽了口烟斗,再缓缓的吐了个烟圈,在曹志强的皱眉中,慢悠悠的道:“小曹啊,别紧张,我可没有跟你夺权的意思,别紧张啊,哈哈哈。”

听他这么说,曹志强再次皱了皱眉。

不过曹志强皱眉,不是因为对方说什么夺权之类的玩笑,而是因为对方在自己跟前抽烟,让自己很不喜欢。

前身的确是抽烟的,可穿越而来的曹志强很注重个人健康,那是从不抽烟的,也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跟前抽烟。

抽二手烟的危害,他是深恶痛绝的。

只是这个场合,他不好意思发作而已。

至于从不担心对方夺权,认为对方说那话是开玩笑……原因很简单,双方实力相差太悬殊,完全不对等。

要知道,周怀恩这个社长职务,只是个虚职,是董书记为了照顾老人,加上堵外人嘴巴的举措。

毕竟曹志强的年龄太小,才十九岁,哪怕再才华横溢,是个着名诗人,但以这个资历这个年龄,就成为一家出版社的社长,这在全国范围讲,还从没有过。

而且出版社还是承包经营制,这虽然不是国内第一个这么做的,但在京城来讲,的确是第一个这么做的。

正因为这样,董书记才让周怀恩这个老家伙当社长,如此一来外界也不会有啥异议。

至于内部如何运作,那就不是外人能管的了。

说白了,董书记这么搞,其实还是为了曹志强着想,不想让曹志强受到外界太多攻讦,是一种爱护的表现。

曹志强相信,董书记跟李厂长,应该一早就跟周怀恩提过这里面的事情,所以周怀恩只要不是脑抽,就不会想跟曹志强夺权,更不会在这个时候。

因为周怀恩要真想搞事情,比如夺权之类,曹志强不用干别的,一个告状就行了。

只要曹志强跟李厂长告个状,那么李厂长随时可以把周怀恩调走,再换一个人来当吉祥物社长。

毕竟归根到底,周怀恩的档桉关系还是在红光机械厂,他还是红光机械厂的人,当然要听机械厂的调遣。

反倒是余德利带来的那六个新人,目前签署的人事合同,都只是跟红光出版社签署的,是一种合同制,类似临时工。

像这种跟出版社签署合同的合同工,总厂,也就是红光机械厂呢,反倒是没有管理权,毕竟档桉不在他们这里。

除非那六个招募过来的新人要升编制,比如转行政编,那就需要重新跟机械厂签合同,这就会变成机械厂的人了。

听起来有点复杂,实际上就是很复杂。

国内此时所谓的同工不同酬,往往就是因为同一个工作岗位的员工,因为编制的不同,档桉管辖权的不同,进而导致待遇方面有所差别。

至于曹志强跟机械厂签署的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