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山脚下的白色动物(第一更)(1 / 2)

李小烽林秀英 林叟 1238 字 2个月前

黄喉貂,在林区又被叫做“蜜狗子”。

这小东西黑头黄身黑尾,据说习性和黑瞎子一样,都爱上树掏蜂蜜吃,因此才被人起了这么个诨号。

在大雪封山,踩在地上都冻伤脚指头的林区里,也就只有这玩意儿,还有闲情逸致在雪窝子里打闹了~

马大爷挂着的那些内脏条子,八成就是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的。

而之前所说,“祭五仙儿”为什么能对带不走的猎物起到保护作用呢?

首先,那是因为脏器、下水的味道很大,冲鼻子的很,可以完全盖住空气中的生肉味儿。

这可没有丝毫的夸大其词。

见过杀猪的就知道脏器味道能有多难闻。

更何况这还是野生动物,开膛剖腹时的那股子骚劲儿真不是一般人能顶得住的。

前些日子他在院子里剖狍子,那内脏味儿一下午都散不干净,让他搁院子里犯了一下午恶心。

而狍子,在野生动物里,都算味道小的了......

再者就是脏器这东西富含脂肪和营养,能够提供非常多的能量,口感也要比肉要更加的柔软、鲜美,野生动物也喜欢吃。

倘有土豹子、老虎崽子这类食肉动物经过,它们就会优先选择去吃这些“祭品”,而不是去吃肉。

吃饱了,它们就会自行离开。

即便没吃饱,依靠嗅觉找到了藏匿起来的猎物尸体,但那也吃不进去多少,不至于第二天猎人赶过来的时候,啥也剩不下。

这才是“祭五仙儿”的真实作用。

……

回到之前发现的野猪窝后,李小烽就带着追风和棒槌在周围一通溜达、猛嗅。

毕竟这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难保不会有猛兽藏在暗处伺机偷袭,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来来回回转了几趟,没发现什么异常,李小烽打了个手势,示意俩狗原地保持戒备。

他自己则麻溜的掏出蛇皮袋子和猎刀,提提裤子踮着脚蹲在地上,专心致志的卸之前那头被他一枪爆头的母野猪。

这头母野猪体型就要比公野猪小上不少了,李小烽目测了一下,最多也就一百五十来斤。

耍个刀花,照例是开膛放血,去皮去毛,剁骨分肉,割蹄斩头。

一通忙活下来,又是八十多斤野猪肉被李小烽分割好,规规整整的装进了蛇皮袋子里。

扎紧袋口,李小烽心里很是满意。

母野猪的出肉率要比公野猪大上不少,再加上自身膘头厚,价格可不是公野猪这种“贱肉”能比的。

在林区附近的小集市,母野猪肉是可以按照正常饲料猪的价格去售卖的,绝对是值钱玩意儿。

这年头可不像后世,没人待见母猪肉。

相反的,因为母猪肉肥、油多、膘厚,反而很多人抢着买。

李小烽小时候喜欢跟着老妈去区里买肉,就经常看到有人因为抢母猪肉大打出手,屡见不鲜。

自己背上这点儿货,到时候拿到集市里,恐怕连十来分钟都用不了,就会被人群抢个一干二净。

完全不用担心像后世那样,标价再便宜都卖不出去~

“公野猪肉五毛一斤,母野猪肉一块一斤。”

“就这么小半晌午,就挣了足足一百四十多块!”

李小烽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顿时就合不拢嘴了。

要是每天都能有这么多钱进账,不用半个月,他就能攒出千把块来,把家里给彻底翻新重建一遍。

李小烽的心里满是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