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郭偃的国政改革(2)(2 / 2)

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尊贵宠,赏功劳,事耆老,礼宾旅,友故旧。

胥、籍、狐、箕、栾、郤、栢、先、羊舌、董、韩;实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

异姓之能,掌其远官。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财用不匮。”

主要思想便是这几方面:

第一,促进生产,解放劳动力。如“利器”以改进生产工具,“明德,以厚民性”以提高劳动积极性。

这便是强调了经济基础,而在以农耕为主的春秋经济发展中,改进生产工具是首要的。

而要提高劳动者积极性,则需要另一项重要政策的落实,那便是土地改革。

第二,土地改革。郭偃建议晋文公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土地,而是要将土地都分给公卿大夫。

作为国君,只要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税赋即可,这便是“郭偃之法”中提到的“君食贡”制度,这是一种分配体制层面的改革。

是啊,全晋国的土地都是你国君的。但你自己不需要去亲自管理这些土地,而要将这些土地都分掉,让别人去管就行了。

你的权利在于收取税赋,这不成了么?

这就意味着晋国从此将从戎狄部落或者其他诸侯国中得到的土地,不再由国君保留,而是分给大臣!

这大大刺激了晋国的各公卿大夫们。

刺激的直接表现便是大家都很注重获得土地,很重视土地使用。

这与以前不同,以前反正这是属于你国君的,大家的积极性就不过如此。

现在,晋国上下都高度重视领土扩张,从此晋国的疆土不断扩大,成为中原占地面积最大的诸侯国。

这是晋国在近十余年来关于土地方面的第二次改革。

晋惠公时代,吕省主导了第一次改革,即爰田制。

爰田制实现了土地的行政权、所有权与爵位的分离,鼓励国人享有土地,将原本闲置着的那些土地都通过封赏的形式授予个人,成为个人的财产。

土地成为个人财产,使个人在土地使用上,通过耕种、交易、流转,实现了土地的财产性收入。

郭偃的土地改革是第二次改革,干脆将国君手中的土地也都分给大家,这更进一步提高了国人的积极性。

这种改革,尤其使晋国的公卿大夫们渴望得到更多的土地。

这种渴望在现实中,又变成了积极为晋国扩张疆域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