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敦生四子——夏侯茂[附:夏侯充等](1 / 1)

夏侯茂,字子林,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次子。文帝少与茂亲,及即位,以为安西将军、持节,承夏侯渊处都督关中。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至太和二年,明帝西征,人有白茂者,遂召还为尚书。茂在西时,多畜伎妾,公主由此与茂不和。其后群弟不遵礼度,茂数切责,弟惧见治,乃共构茂以诽谤,令主奏之,有诏收茂。帝意欲杀之,长水校尉段默谏止。茂历位侍中尚书、安西镇东将军,假节。

曹丕继位,曹丕与夏侯茂相亲善,于是封他为安西将军,持节,继夏侯渊之后都督关中,驻长安。夏侯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诸葛亮北伐,魏明帝曹睿西征,将夏侯茂调回,任命为尚书。夏侯茂在关中任职时,多畜伎妾,清河公主因此与之不和。后来,夏侯茂的弟弟们不遵礼度,夏侯茂多次斥责他们,他的弟弟们就诬陷夏侯茂诽谤。魏明帝曹睿欲杀夏侯茂,幸得长水校尉段默提醒,才意识到这是诬陷,下诏推问写表之人,果然是夏侯茂的弟弟夏侯子臧、夏侯子江所作。后夏侯茂在魏官至镇东将军,假节。

附:

夏侯充,夏侯惇长子,夏侯渊之族侄,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死后继承了家业,嗣爵高安乡侯。其死后子夏侯廙继承。廙薨,由廙子劭继承。官至关内侯。

夏侯子臧,夏侯惇三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四弟夏侯子江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

夏侯子江,夏侯惇四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三兄夏侯子臧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

夏侯茂,字子林,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次子。文帝少与茂亲,及即位,以为安西将军、持节,承夏侯渊处都督关中。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至太和二年,明帝西征,人有白茂者,遂召还为尚书。茂在西时,多畜伎妾,公主由此与茂不和。其后群弟不遵礼度,茂数切责,弟惧见治,乃共构茂以诽谤,令主奏之,有诏收茂。帝意欲杀之,长水校尉段默谏止。茂历位侍中尚书、安西镇东将军,假节。

曹丕继位,曹丕与夏侯茂相亲善,于是封他为安西将军,持节,继夏侯渊之后都督关中,驻长安。夏侯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诸葛亮北伐,魏明帝曹睿西征,将夏侯茂调回,任命为尚书。夏侯茂在关中任职时,多畜伎妾,清河公主因此与之不和。后来,夏侯茂的弟弟们不遵礼度,夏侯茂多次斥责他们,他的弟弟们就诬陷夏侯茂诽谤。魏明帝曹睿欲杀夏侯茂,幸得长水校尉段默提醒,才意识到这是诬陷,下诏推问写表之人,果然是夏侯茂的弟弟夏侯子臧、夏侯子江所作。后夏侯茂在魏官至镇东将军,假节。

附:

夏侯充,夏侯惇长子,夏侯渊之族侄,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死后继承了家业,嗣爵高安乡侯。其死后子夏侯廙继承。廙薨,由廙子劭继承。官至关内侯。

夏侯子臧,夏侯惇三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四弟夏侯子江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

夏侯子江,夏侯惇四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三兄夏侯子臧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

夏侯茂,字子林,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次子。文帝少与茂亲,及即位,以为安西将军、持节,承夏侯渊处都督关中。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至太和二年,明帝西征,人有白茂者,遂召还为尚书。茂在西时,多畜伎妾,公主由此与茂不和。其后群弟不遵礼度,茂数切责,弟惧见治,乃共构茂以诽谤,令主奏之,有诏收茂。帝意欲杀之,长水校尉段默谏止。茂历位侍中尚书、安西镇东将军,假节。

曹丕继位,曹丕与夏侯茂相亲善,于是封他为安西将军,持节,继夏侯渊之后都督关中,驻长安。夏侯茂性无武略,而好治生。诸葛亮北伐,魏明帝曹睿西征,将夏侯茂调回,任命为尚书。夏侯茂在关中任职时,多畜伎妾,清河公主因此与之不和。后来,夏侯茂的弟弟们不遵礼度,夏侯茂多次斥责他们,他的弟弟们就诬陷夏侯茂诽谤。魏明帝曹睿欲杀夏侯茂,幸得长水校尉段默提醒,才意识到这是诬陷,下诏推问写表之人,果然是夏侯茂的弟弟夏侯子臧、夏侯子江所作。后夏侯茂在魏官至镇东将军,假节。

附:

夏侯充,夏侯惇长子,夏侯渊之族侄,沛国谯县人。夏侯惇死后继承了家业,嗣爵高安乡侯。其死后子夏侯廙继承。廙薨,由廙子劭继承。官至关内侯。

夏侯子臧,夏侯惇三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四弟夏侯子江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

夏侯子江,夏侯惇四子。因为不当的礼仪被次兄夏侯茂所责备而怀恨在心,与三兄夏侯子臧一起与嫂子清河公主同谋诬陷夏侯茂有诽谤之罪,在明帝曹睿准备收而杀之时,为长水校尉京兆段默进言彻查,果查明为谮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