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偷牛案,两个死囚,在半年之内偷了四头耕牛,获取白银四十两,在第五次偷窃耕牛的时候,被当地百姓抓获,扭送至幽州衙门,齐判官经过审理,认为偷盗耕牛应当斩首,不过正准备让知州签印的时候,知州被调离了。
“这起案件毋庸置疑,判决合适,这偷牛二人应当斩刑,本官准许齐判官的判决,今日本官立刻签印,三日后,于城门外斩首。”
陆用对于这种案件,只要扫上几眼就知道是不是判的准确。
农耕社会,耕牛对一户农耕之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二人偷盗四头耕牛,对于那些百姓春耕来说,无疑是损害巨大的,所以按律判决斩刑,无可厚非。
齐斯平看到陆用对于这个案子毫不犹豫的进行宣判,就知道公堂之上的这位大人是极其公正的。
陆用这会儿已经在看第二份卷宗。
这起案件是涉及到一起婚嫁之事,案件的经过是媒婆张陈氏先是将一户人家的二女儿介绍给了一个叫胡桥的男子,胡桥拿了定钱,也给了聘礼,本以为这桩婚事就是板上钉钉,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这张陈氏给别人一户介绍的时候,由于介绍的女子不合别人的意思,这张陈氏就把原先定给胡桥的那位女子的画像给了别的一户,结果那户人家拿了生辰八字算了,是良配,再看那画像之中的女子颇是丰腴,立马就让张陈氏给他家去说媒。
张陈氏原先是收了胡桥二两银子的媒人费用,可是到了这户人家,人家说只要成功就会给五两银子。
张陈氏听着颇为心动,就去找了胡桥,说是人家悔婚,要退去聘礼。
这胡桥也没有什么意见,只不过退聘归退聘,女方家还是要单独补偿胡桥纹银二两的。
这张陈氏只能拿出原先给另一户介绍未能同意的女子给胡桥说了媒,哪里知道,胡桥也是看不上这个女子,那么张陈氏就赚不到多的三两银子,最多只能多赚一两银子,于是就和胡桥讨价还价,最后说服了胡桥接受退聘,给一两银子的补偿。
按理说这个事情到了这个时候,应该也就结束了。
可是让张陈氏没想到的是,那户人家答应的五两,只是按照行情先付了二两银子,另外三两银子,要等到娶亲前七天再给。
张陈氏别看能说会道,可是没有多留一个心眼,关于这个事情,并没有形成白纸黑字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