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没能扛住,秦盼娣死在了去公社医院的路上。
祸从口出,人生的最后一刻,她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盼娣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这样的下场,嫁到王家的日子虽然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她很知足,自觉还没把日子过够。
年轻的生命也还没有延续,不该就这样匆匆了结。
不甘心,是她最后的一抹意识。
直到生命的尽头也没有后悔。
她没做错什么,说破天了也不过是嘴碎了几句,要不要打老钱家的主意;老钱家会如何应对,都不是她能左右的,从头到尾她可一点儿好处也没得。
只是不想看着秦小妹越过越舒坦,想给她找点儿不痛快,最好逼的她也和自己一样匆匆嫁人,当人媳妇被婆家搓圆揉扁才好。
只是有这么一点不甘心,真就一点不甘心而已。
得知秦盼娣死讯时,秦小妹正和大哥钱庆春一起,伴随着夕阳余晖,验证丧彪的训练成果。
它本来就聪明,常往返山上叼树枝捡东西,很有做寻回犬的潜质,稍微一引导,不论是定点巡逻还是固定路线送货,都不是问题。
钱庆春对丧彪很有信心,为了训练丧彪,他花了十成十的心思,特意向陈大妮儿这个专业人士请教方法,力求尽善尽美。
更是没日没夜的和丧彪待在一起,睡觉都在一个屋里,经过三天的训练,打眼儿瞧着狗子眼神都坚毅了几分,看得秦小妹是啧啧称奇。
今天就是验收成果的日子。
试题很简单,秦小妹先带丧彪去了一趟王大娘家,当它面儿把装着布匹的篮子取走,回到家后又往里头换上一些碎布,喂给丧彪一条夏天攒下来的鱼干,下达指令。
“去,把这个送回去!”
“嗷嗷!”丧彪晃着大屁股,叼起篮子就跑了出去。
钱庆春一早守在老王家等着,老远见丧彪朝这边飞速跑过来,他差点儿没抑制住兴奋喊出声来。
这狗果然认识路!
激动归激动,演还是要演的。
等丧彪拿大脑袋顶开院门,喘着粗气进来,钱庆春已经收敛了笑容。
他像模像样的接过狗子嘴里叼着的篮子,翻看验货后点点头,从裤兜里也掏出一条小鱼干,喂给丧彪。
“好狗,从家里拿走的篮子里要装着布,从客人家拿走的篮子里要装着钱,知不知道?”
拿出几张毛票给丧彪闻了闻才放进篮子里,钱庆春一松手,丧彪就跑了回去。
大宝目睹一切,脸上的激动一点儿不比钱庆春少,“庆春哥你看见没?丧彪可太神了!以后它就能给姐送货了,别的不说,光把周围这几个村子交给它,就能省不少事儿呐!”
听见大宝夸赞丧彪,钱庆春深感与有荣焉,得亏他没长尾巴,要不这会儿指定比狗子晃的还要欢快。
事实证明丧彪确实足够聪明机灵,不存在跑错路或找不到路回家这种可能性。
送货这事儿可以放心交给它了,百公里消耗三条小鱼干、半盆玉米面儿糊糊,节能又环保!
就连安全问题,钱庆春和秦小妹也有想过。
丧彪长得凶神恶煞,又有一狗VS俩贼全身而退的战绩在前,周围两个村子的村民就算眼馋它这几十斤肉在路上跑,也不敢把它咋样。
别忘了,大溪沟村凶名在外,那是出了名的不好惹,睚眦必报!
谁敢吃乡亲们票投出来的巡逻队队长?除非是不想活了的亡命之徒,就丧彪那小嘴儿一张,那可是非死即伤。
打心底里觉着自己帮上了妹妹的忙,钱庆春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