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什锦知道这件事的时候,还是毛蛋告诉她的。
这天她正在给姜妈的金镯子送去修复。
因为黄金的延展性太好,太过于柔软,总爱变形。
说起来。
原来猫猫那天买的两个金镯子,另外一只竟是送给姜妈的。
不过当然,是托姜诗柏的手送上去的。
这自然是姜诗柏跟飘飘暗戳戳出的主意。
说什么这叫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
他们告诉猫猫。
如果你要追一个人,而这个人又不喜欢你。
那你就先去“追”她闺蜜。
“追”她同事。
“追”她朋友。
“追”她父母。
总之。
把一切能为你所用,替你说话的“耳旁风”都“追”一遍!
你在“耳旁风”们面前刷完好感度了。
“耳旁风”们自然也会替你在你要追的人面前刷好感度。
这样一来,你就成功一半了。
猫猫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十分听劝!
因此当什锦刚开始表现出躲着他的时候。
飘飘就告诉他不要顶风作案,要以退为进。
他听进去了,就真的不追了。
但也不是真的不追,就是以退为进嘛。
缓兵之计。
俗话说得好,事缓则圆嘛。
而后,听说姜母要过生日了。
他就赶紧献上了一番心意!
不过姜诗柏是这样劝姜母收下的。
他说这个是锦锦去年救下来了那个小年轻送的。
权当是感谢自己救命恩人一家的谢礼。
一个镯子而已,不值什么钱。
至少没有小年轻被救的那条命值钱。
而且姜诗柏还开玩笑的表示。
再说那个小年轻现在还是自己的下属。
逢年过节给老板送个礼物,应该的,哈哈哈。
最后在姜诗柏的三寸不烂之舌下,姜母终于收下了。
一同送了姜母金镯子的,还有什锦。
不过显然姜母似乎更喜欢猫猫送的那一只。
因为自从猫猫送完了姜母那只金镯子。
姜母的穿衣风格就变了。
以前她都是随便一穿。
但现在不了。
连出去买个菜都得换一身好看的衣服!
生怕衣服配不上她好看的全手工古法金、雕花金镯子!
但再好看,古法金手镯也还是会在磕磕碰碰下变形。
什锦今天就是来金店修复的。
但令她没想到的是。
她这边才刚把金镯子送到金店。
那边识海里的毛蛋就欢呼了起来。
什锦很纳闷。
但也很快就找了个地方作隐蔽,进入到了识海。
一进到识海,就看见毛蛋在“嗷嗷”。
乍一看就跟藏獒附体了一样。
什锦一脸疑惑。
咋,难不成它是真得了鸡瘟?
毛蛋一看什锦进来了!
激动的直接一个猛子就扎到了她怀里!
毛蛋:“宿主宿主!号外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