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锦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于是她以宇宙第二速度就冲到了洗手间的镜子前!
卧槽!
这特么得250斤吧?!
还有……
为什么她的脸上这么多痘痘……
还都冒白尖儿的!
啊,什锦要疯!
怎么说呢。
她忽然就有点理解孟琅为什么要移情别恋了。
不。
现在没有女主,他不也提分手了?
啊!
该死的只看皮囊的男人!
肤浅!
这蓝锦儿多好啊!
又有钱!又有钱!还又有钱的!
最关键的是还舍得给男主花钱!
他妈估计都没蓝锦儿对他好!
“白眼儿狼!”
什锦啐道。
毛蛋:“爱情不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被拿捏了。”
什锦更正道:“不是我,是蓝锦儿。”
又跟毛蛋说了几句话后,毛蛋就回去睡觉了。
它说多睡觉翅膀才能长的快。
什锦一个人在200平的大平层里郁闷。
虽然她不以瘦为美。
但250斤也着实太胖了点儿吧?
就她刚才从卧室跑到洗手间这几步路,她都心脏砰砰跳了半天。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查查,看看自己有没有三高。
当天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体重秤。
小主,
一上秤她疯了。
268斤!
还是净量!
一头巨肥的母猪才300斤!
她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有钱人的痛苦。
连续一个礼拜男主都没有来找她。
她反正也不着急。
反正毛蛋都说了。
男主是天天去酒吧接她,所以才会认识女主的。
那也就是说。
即便她不求复合。
他们两个也会因为某种契机而复合。
而这一个礼拜。
什锦都在忙着她的减肥塑身计划。
一个人的体重基数越大。
前期减起肥来体重掉得就越快。
所以这一个礼拜她就瘦了十斤。
但268和258。
在一个一米六五的人身上。
根本没太大区别。
如果说唯一有区别。
那就是瘦了十斤以后。
什锦的肉变得更加松松垮垮了。
特别是脸上的皮肤,还下垂了。
看起来一下子就老了好几岁。
第八天的时候孟琅终于来了。
这次他还挺奇怪的。
按理说每次他提分手,蓝锦儿都又哭又闹的。
这次怎么都没闹?
但他不知道的是。
蓝锦儿已经死了。
因为他。
自杀了。
恋爱脑伤不起啊。
这天傍晚什锦在小区外头,围着人工湖跑步。
迎面路过一个看着挺俊秀的男人。
什锦不由就多看了两眼。
漂亮的事物谁不爱看?
跑完步以后她就回家了。
但没想到在家里,她又看见了那个俊秀的男人。
什锦:?
他、有自己家钥匙?
那估计不用猜了。
八九不离十是孟琅。
一想到半个小时前二人还相遇过。
什锦就更看不起他了。
因为刚刚在外面他明明也看见自己了!
但他却装成一副根本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那样子逼真的,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mmp!
咋?
在公共场合,认识自己,就让他觉得那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