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委托七(1 / 2)

最后一家,出京都了。

李向南想了想,还是到罗建国那里,求他开张证明。

罗建国知道他的目的,也没有多说。

拿到证明,她才出发的。

这个地方不算偏远山区,但是穷。 目前的山村都是穷的。

李向南到了这家才知道,这是一对兄妹。

妹妹是被拐卖的儿童,被救了之后,由公安人员负责帮忙暂时照顾。

赵锦霞因为是有帮忙照顾的人员,就一直陪同。

小妹妹被送回去的时候,赵锦霞才知道,在家里只有兄妹两个人。

哥哥高为民,妹妹叫高为娟。

村子里以高姓为主。

村子里的人对这对兄弟姐妹还是挺照顾的。

哥哥当时年纪还小,靠打猪草能挣点工分。

村里给补贴点粮食,村里的人这家给件衣服,那家帮着缝补的。

这对兄妹还能活下去。

是人贩子知道这对兄妹无父无母好下手,所以把小姑娘给掳走了。

那时候哥哥已经九岁了。

赵锦霞看着这个男孩子很机灵,问他想不想念书。

说实话,这样的家庭能有饭吃就不错了,哪还能念书啊。

村长是他们同族的大伯。

马上开口说怎么不想让孩子上学呀。

但是村里能贴补点粮食就是顶天了,拿钱上学是不能的。

村里不少有爹有妈的孩子还不能上学呢。

赵锦霞说愿意掏钱给这个孩子上学。

当时高为民问赵锦霞,他能不能把上学的机会让给妹妹。

那个时候高为娟已经七岁了。

然后……然后就是赵锦霞许诺资助这两个孩子读到初中毕业。

赵锦霞会在每学期开学的时候都给他们邮钱,还邮点旧衣服什么的。

每个期末这两个孩子都会把成绩单邮给赵建霞。

这一邮就邮了三年了。

这对兄妹听说是赵锦霞让人来看他们的,他们可开心了。

这两个孩子其实就见过赵锦霞那一回。

他们两个问赵奶奶身体好吗?赵奶奶以后有时间的时候会来看他们吗?

他们不断的说长大了要去看赵奶奶之类的话。

这孩子的家是真穷,穷的是家徒四壁。

但是家里看着还算干净。

原来他们帮着村里打猪草,村里给工分。

现在包田到户了,这两个孩子也种不了地。

村里帮着垫钱,买了两头猪。让他们两个养猪。

到时候杀了猪,村里的人用粮食来换猪肉。

不管怎么说,这俩孩子也有粮食吃。

李向南想知道的问清楚了,他们两个人追问赵锦霞的事。

高为民今年十二岁。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其实他能明白很多事了。

李向南告诉他们实情,赵锦霞出事了。

他们也会很难过吧?

赵锦霞不只是他们心里的阳光,听得出来,在他们心里赵锦霞,就是妈妈一样的存在。

所以赵锦霞也想到了这一点。

当时她要求李向南隐瞒她的事。

“你们的赵奶奶因为工作的需要,有可能她要去国外,要联系你们的话,很可能就很麻烦了。

我受她的委托,我以后会继续资助你们上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