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想离婚的女人1(2 / 2)

原主怀孕后,没有工作,王林每个月给她一千元的生活费,这些钱不仅是一家三口的生活费,还是王林的零花钱。

王林经常让原主今天买包烟,明天买瓶酒,后天带朋友来吃饭,都要原主花钱。

这些钱生活费用到她和女儿身上的,最多两、三百。

要是没钱了再问王林要,王林都要跟原主一一对账,看确实没钱了,再给个一百五十块的。

这样憋屈的日子过了一年多,原主受够了手心向上的生活,自己找了个房产中介做兼职,挣些钱。

等女儿上学时,原主的事业也发展的不错。

王林看原主能赚钱了,生活费不给,女儿不管,有时还会问原主要钱花。

原主赚的钱,不仅要养女儿,还要养着王林。

王林的工资,原主一直没见着,问他的工资哪去了,不是借给王三就是借给李四,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有时也会动手。

原主以为遇到的良人,结婚后的生活却过成这样,原主早就后悔了。

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所有的苦只能往肚子里咽。自己做的选择,跪着也要走完。

原主想为女儿提供好的生活,一直努力赚钱,好不容易攒了几万块。

却被王林发现,王林编造各种的理由,多次问原主索要,原主已经不信任王林,一直没同意。

最后王林说出,他在外面赌博,输了很多钱,再不还钱,他会被打死,求原主救命。

王林跪着求原主把钱先借给他,他以后会好好赚钱还给她,并且再也不赌了。

赌鬼的话怎么能信,原主坚决不同意,让王林把房子卖了还钱,王林不同意。

王林又动手打了原主,这次下手比较重,原主被打的起不了床。

这不是原主第一次被打,以前原主为了女儿都忍了。

这次原主怒了,不忍了。

原主提起离婚,王林以女儿为要挟,说离婚可以,女儿不会给她。

原主怎么舍得留下女儿,屈服了,不敢提离婚。

王林抓住原主的软肋,把女儿藏起来威胁原主,钱不给他,原主永远也见不到女儿。

原主报警,警察来了后,王林就把女儿送回来。

警察一走,王林又把女儿抢走藏起来,原主孤立无援,只能认命,把钱给了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