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购成功,置地会保留牛奶公司所有员工行政管理岂会成为问题?
九、收购无论成败,事后双方股价都会回落,则接受收购建议何来额外风险?
在九点质疑中,置地再次抨击牛奶公司的弱点(第六点),并标榜自己的优势(第七点),实际上是以自己的所长,攻击对方之所短。
在这次收购战中,置地可以说是充分利用了这一优势。
面对置地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势,牛奶公司董事局亦不敢怠慢,立即刊登广告予以反击。这次反击的重点,是置地收购牛奶公司的方式。
广告表示:“各股东应考虑:建议内容是以股票换股票,不是以现金换股票;股票市价可以降低,亦可以高涨;阁下因此必须异常慎重判断香江置地换股建议之价值。”
广告最后呼吁牛奶公司股东等待牛奶公司董事局的通知,以免贸然采取行动而丧失未来的一切权益。
没有多久,牛奶公司董事局针对置地的换股建议,再刊登全版广告,广告以图表显示,牛奶公司股票经专家重估后每股资产值高达80港元,而置地两股的资产值才达56港元。
广告提醒牛奶公司股东:“请细心缜密衡量事实,香江置地公司之换股使阁下之每股收益减少,每股股息减少,每股资产值减少。”
在章廷看来,这不就是牛奶公司又出来吹了个两斤多的牛逼:它在各报刊出大幅广告,栏中画一根粗柱,两根细柱。
粗柱代表牛奶,上面标出“80”,代表牛奶每股资产值80港元;另两根细柱代表置地,每根细柱代表置地每股资产28港元,两股合计才56港元。两股置地换1股牛奶,牛奶股东将会白白损失24港元!
这一广告确实刺到置地的痛处,广告刊登当晚,置地即加以反驳,通过发言人质疑牛奶公司资产重估的准确性;又随即聘请专业测量师重估资产。
1972年11月21日,置地罕有地在各大报章刊登两版广告,其中一版是声称经专业测量师重估后,置地每股资产值已增加到51港元。
换言之,两股置地的资产值已达102港元,远高于牛奶公司一股80港元的水平,换股显然对牛奶公司股东有利。
在那个监管法规不健全的时代,这种牛逼可以随便吹,账可以随便算。
另一版则告诉牛奶公司股东如何去兑换置地股票,表示凡接纳换股者四日内可收到置地的新股票。
为争取牛奶公司股东的支持并消除其疑虑,置地又宣布取消收购的附带条件,即“接受换股以不少于牛奶公司已发行股份之90%为准,或由香江置地决定较低之百分率”。
同日,牛奶公司董事局亦在报章刊登一版广告,质疑置地资产重估的准确性。
广告指出:“本年10月30日,贵公司宣称按董事局近日之估值标准计算,置地公司之流动资产净值不少于17.5亿港元,约合每股港币28元,惟昨日之广告即指出置地公司股票每股值港币51元,亦即流动资产合计约为32亿港元,贵公司可否解释流动资产净值如何能于数星期内增加港币14亿元?”
至此,置牛的广告战可说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牛奶公司的反击,确是招招击中要害,对此,置地亦不敢轻敌。
1972年11月 21日,置地董事长亨利.凯瑟克亲自出面就牛奶公司董事局的质疑作出澄清。
亨利.凯瑟克表示,置地在10月 30日的资产重估,董事局是采用了保守的估值方法对已发展的物业按投资原则估值,而发展中的物业,则以适当调整下的原则估值。
至于11月20日的资产重估,是由专业测量师根据置地公司地产的公开市价作出估值,并由另一家独立的估值专业机构加以核准。
亨利.凯瑟克强调,香江置地之地产,乃以公开市价作为估价标准,与当初以投资原则作为估价标准,自然不同,故所得之资产值,亦因而迥异。
亨利.凯瑟克在轻轻化解牛奶公司董事局攻击的同时,不忘顺势反击。
他表示:“虽然牛奶公司仍未公布对其公司估值所按标准之细则,但本人相信,本公司引以为据之专业估价准则,与牛奶公司所引用者大致相同。投机者应了解,一间地产公司能按公开市价对其资产作出公允之估价;但一间贸易机构若将赖以维持业务之物业出售,作为发展之用,则该公司实难向股东交代。”
言下之意,牛奶公司资产重估的准确性值得怀疑。
在这场全港瞩目的广告战中,置地步步进逼,牛奶公司董事局则顽强抵抗。
期间,置地通过顾问公司怡富和获多利,频频催促牛奶公司股东尽快将股票寄往或送到中环毕打街中央登记处登记,以便接受置地的换股建议,而最后期限是11月29日。
对此,置地还警告牛奶公司股东:“待至最后关头才采取行动之牛奶公司股东,可能发觉其条件不符合,因而无法以牛奶公司股票换取置地股票。”
随着换股期限的日渐迫近,前往置地换股的牛奶公司股东愈来愈多,令置地要在九龙半岛梳士巴利道的星光行增设换股办事处。
此时,市场甚至盛传置地已持有牛奶公司51%股权。
虽然牛奶公司顾问立即澄清有关传言,但形势似乎对牛奶公司董事局愈来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