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看了苏梦一眼,大笑起来。
“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拿起桌上另一副没用过的筷子,忽的开始大快朵颐了起来,看得出来,陆小凤确实是又饿又渴,很快,桌上的饭菜就被解决了大半。
苏梦看着这一切,又是感动又是好笑,忍不住道:“算了,我去滋味坊买份烧鹅和两瓶女儿红回来吧。”
陆小凤没有拒绝,反而摇头晃脑道:“有这样善解人意的佳人,花兄,你应该早点喊我过来的。”
这种油嘴滑舌的腔调或许在旁人口中会让人反感,可陆小凤说出来,却又显得那么的可爱。
这就是陆小凤独有的魅力。
现在天色还不算太晚,滋味坊自然还开着门。
苏梦去的很快,回来时,桌上的饭菜还未凉。
苏梦将烧鹅摆好,自己却先拿筷子夹了一口茄子炒肉。
她在现代时是从苦日子过来的,路边摊,外卖,什么都吃过,后来哪怕成了角儿,为了保持身材,刻意控制了饮食,也没有多培养过自己美食鉴赏的能力。
所以她总觉得能入口的饭菜,味道便已不错。
更何况和柳余恨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柳余恨也总是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做的饭菜,因此苏梦并没有自己做饭很难吃的自觉。
她以为自己轻而易举地就学会了做饭。
却没想到,自己原来一直在被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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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茶水,百花楼的茶叶自然是极好的,哪怕只是简单的冲泡,也依旧是茶香四溢。
可在善于品茶鉴茶的古人看来,茶便泡的十分粗糙了。
回过味来的苏梦回想着这七日来花满楼每次都毫无异状的吃菜喝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想到这里,她便恨不得把桌上的饭菜迅速地一扫而空,消灭自己的‘罪证’。
可饭菜早就在她出去买烧鹅的时候被陆小凤和花满楼二人吃的差不多了。
她只能跟他们二人分享这只美味的烧鹅,分享醇香的女儿红。
她的酒量还不错,在圈里的饭局已经锻炼出来了,一壶酒下肚,依旧脸不红气不喘。
陆小凤的双眼则越喝越亮,亮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好,好,好!”
他连道了三声好。
“有朋友,有佳人,有美酒,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说罢,他竟拿起筷子,敲着茶盏,大声的唱起歌来。
“兰陵美酒郁金香!
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
不知何处是他乡!”
唱词自是经典,可这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子让苏梦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她已好久没有笑的这么开心了。
兴致一来,酒意上涌,苏梦挽起袖子,红扑扑的脸颊上满是甜如蜜一般的笑。
“你唱的太难听啦,还是我来唱吧。”
俗话说,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导,她虽然不是从歌手转为演员,却在演技成名时,转过头专业地学过声乐,唱过几部自己的电视剧的主题曲。
论唱歌,她勉强也可称得上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