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酒楼前,来了两个脏兮兮的人。
一个盲眼乱发,满脸疤痕,身染泥污的女人。
一个身着绸服,模样俊俏,脚踏长靴,靴子却满是泥泞的少年。
无论哪一个进来,势必都会在店里留下泥印。
在伙计准备将这两人赶出去的时候,少年人已从袖中拿出了一个银灿灿的元宝,成功将伙计原本想说的话堵了回去。
或许对于有些年轻人来说,被人质疑,再扮猪吃虎一般拿出金钱开道,看人卑躬屈膝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但叫做丁麟的少年却绝不会这样想。
丁麟觉得,身边的这位沧桑落魄的女人不知经历过多少恶语交加,若能为对方减少几句耳中的谩骂,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在客栈工作的伙计担心店里染了脏污,想要恶声阻拦,同样有他的一份生活的艰辛在。
金钱既然能让一切都和和美美,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抛出来呢?
伙计笑着将肩上的抹布麻溜地一甩:“客官您里面请!”
热腾腾的饭菜上桌,肉菜有一盘熏鸡,一碟蜜炙鸠子,一道闲笋蒸鹅,素菜有豆腐羹,冬瓜蚱,辣萝卜,另有两碟果脯蜜饯,两碗红枣米粥,这顿饭里最贵的,却还要属一壶蓬莱春酒。
苏梦没有花满楼那样的本事,她虽然在盲眼状况下用筷子已经很熟练,但是夹菜还是有些生疏。
在神山有人侍奉,就算目盲也没有影响她的生活质量,与下山后的生活截然不同。
下山后,她一个人生活时吃饭,用手的时候甚至比用筷子的时候更多。
但若让苏梦选择,她还是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丁麟看着面前的女人生疏地夹着菜的动作,并没有去帮忙夹菜布菜。
有些事情,做了是尊重。
有些事情,不做,也是尊重。
为什么有些人的父辈一辈子也学不会的道理,孩子却能轻而易举的学会呢?
这一顿饭,苏梦吃的很慢,但她从始至终没有动过酒壶和酒杯,只是在吃饱后缓缓啜饮着那碗米粥。
她已经习惯了少餐少食,所以现在面对大餐,也吃不下多少。
丁麟倒是吃了很多,不仅如此,一壶酒已被他喝了半壶。
“苏姨,你为何不尝尝这一壶蓬莱春?”
苏梦咽下一口米粥,感受着肠胃熨帖的舒适感,摇了摇头。
“本来就看不见路,若是喝了酒,就更是辨不清方向了。”
她跟一个小辈,自然不会说什么不跟不是朋友的人喝酒这样的话。
丁麟笑道:“苏姨要去哪里?不如我送你过去?”
“我想去河北保定,这么远的路,你也愿意送我?”
“苏姨要去关中?”
丁麟的声音似乎带了丝说不清的情绪。
苏梦点点头:“我曾经觉得,到了一个世界,就要在这个世界留一个念想,所以我将那念想,留在了保定城。”
丁麟没有追问是什么念想,若是苏梦双目能视,必然能瞧见面前少年若有所思的神情。
苏梦见丁麟沉默,开口询问:“你呢?你原本准备去什么地方?”
丁麟回过神,回答道:“我准备去看一座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