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转眼就到,这天早上,公孙毅换了一身新衣服。手里有了钱,也不能总穿那身伙计的衣裳。
前些日子,山上的弟子进城买办粮食用品,他就托人给捎了两套,他是小师叔啊,说话自然管用。
把衣服穿好,对着镜子照了一照,还别说,大小长短正合适。一身月白色长袍,腰间束一条淡紫色长绫穗绦,再把那块玉佩往腰上一系,便也有几分翩翩公子的模样。
穿戴整齐便来到院中等待,功夫不大,郡主和小兰也收拾利落来到院中,两人下山自然还是要改扮男妆的。
来到院里,二人吃了一惊,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站着的人,就是之前那个酒楼里的小伙计。
要不怎么说人饰衣裳马饰鞍呢?只见眼前之人,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一身月白色长袍,温文尔雅,乌黑的头发用白绫束在脑后,剑眉朗目,脸如刀削,五官分明,高挺的鼻子,薄厚适中的嘴唇,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外表看起来好像有点儿放荡不羁,可眼睛里总是透着清澈和锐利。
俩人有点儿看痴了,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就是经常和她们在一起那个嬉笑无常的小师弟。
公孙毅看到二人的样子,轻轻咳了一声说道:
“怎么样?我这身儿衣服如何?”
庄小兰高兴的大叫道:“公子太英俊了,以后就穿这样的衣服,才有个公子的样子吗!”
庄若晴也掩口轻笑,对小兰吩咐道:“你去我屋里取一把扇子来,拿给小师弟,那样就更像个翩翩公子了!”
公孙毅也觉得缺点什么,一时没想起来,当郡主提到扇子,他才恍然大悟,“对呀,手里拿把扇子,才有才子的风范吗!”
庄小兰赶忙跑回去取,三人不紧不慢的下了山。
在下山的途中,庄若晴的脑海中总是萦绕着小师弟为自己写的诗,她的目光情不自禁地飘向他,凝视着身旁这个气质超凡脱俗的俊逸少年,心中犹如春水荡漾,按捺不住。
三人下山后,如往常一样雇了一辆马车。这次,除了驾车的车夫,三人都坐在了车内。车内设有前后两排长座,一面可容纳两人。郡主和庄小兰坐在后排,公孙毅则坐在前排。
三人面面相对,公孙毅和庄小兰每日一同练剑,彼此早已习惯。然而,郡主在这狭小的空间中却显得有些拘谨,她的俏脸总是微微发热。
马车依旧沿着南门的路径前行,进入宣化府后,穿过几条热闹的大街,最终在醉仙居门前停下。
三人下了马车,如行云流水般迈步踏上台阶,小陈子见有客人到访,赶忙迎上前去,刚要唱喏,突然觉得走在前面的公子似曾相识,仔细一瞧,当即惊叫起来,箭步上前一把拉住公孙毅的胳膊,上瞧一眼,下瞧一眼,左瞧一眼,右瞧一眼,足足打量了八八六十四眼,才满心欢喜地说道:
“哎呀,真的是你呀!公孙少爷,你这是去哪里发大财了?变化如此之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公孙毅嘴角微扬,轻描淡写地回答:“并未发财,只是仰仗朋友提携度日罢了。”
话毕,他转头看了一眼庄若晴和小兰。小陈子心领神会,便不再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