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南王府的推动之下。
黑山宗被灭的消息仿佛无形的浪潮,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南疆。
镇南城北最近的一个小镇上。
午时刚过。
一行二十余人骑马进入小镇,随意找了个茶馆走了进去。
当先一人,面白无须,年龄约莫二十在三十之间。
步入茶馆时,他步伐轻盈而威严,身着一袭精致的宦官服饰,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这人正是奉命到镇南王府传旨的太监曹腾。
在他身后,距离他半个身位的男子,年龄稍小。
男子身着一身青衫,气质儒雅。
腰间束以宽幅玉带,简洁而不失庄重,上面没有过多的装饰,却更显其为人低调内敛。
这个男子正是吏部尚书何必之子,何其风。
走到小二擦好的桌子附近,曹腾侧转半个身子,笑着伸手示意:
“何大人,请!”
何其风脸上带着笑容,谦恭道:
“曹公公,您乃皇命钦差,理当您先请。”
二人客气几句,分先后落座。
茶香袅袅中,曹腾率先开口,打破了周围的宁静。
“何大人,前方不远就是镇南城了吧!”
“是的,曹公公。
前方三十里就是镇南城了。”
曹腾闻言,目光不自觉地掠过茶馆的窗棂,投向外面那条熙熙攘攘、充满生活气息的小镇街道。
小主,
听着街道上贩夫走卒的叫卖声,他心中似有所感。
遂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在释放旅途的疲惫,又似在感慨万千。
“在京师之时。
时常听人以京师之繁华对比南疆之贫苦。
那何大人以为,南疆之百姓与京师之百姓。
孰优孰劣?”
何其风略微一愣,不知为何皇宫之内的太监会有如此一问。
不过,略微沉吟,他还是回答道:
“本官在京师之时,也曾有此听闻。
然而,此番深入南疆腹地,所见所闻,却让我大为改观。
以何某的浅薄认知。
南疆虽无京师之繁华,但百姓富足比之京师却丝毫不差。
而且,南疆物价更低,所以相对而言,百姓生活更好。
人勤耕于野,商贾往来于市,一派生机勃勃之景,真令人心生欢喜。”
曹腾点点头,“看来,何大人与在下英雄所见略同。”
停顿了片刻,曹腾语气幽幽道:
“何大人可能不知道。
十年前,我就是从南疆逃荒去往京师的。
当时,整个南疆。
外族肆虐,权贵逃窜,一片混乱。
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朝不保夕。
为了能有一口吃食活命,我偷过、抢过,也被抢过,打过……
有一次,与野狗争食。
如果不是一个本家哥哥拼死救我,我恐怕早已命丧黄泉……
就这样,我凭着想活命的那口气,以及不错的运气,活着走到了京师。
然后,机缘巧合之下。
净了身,入了宫。”
他轻轻摇了摇头,仿佛是在将过往的苦难从心头拂去,继续说道:
“所以,在京师听闻南疆之穷苦,我很难过。
偶尔有出宫的时候,每当看到京师百姓的生活。
我就会想,如果……
南疆的百姓也像京师百姓一样富足就好了。
但现在看来,
如果真如我所说,我怕要被南疆百姓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