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也很开心,“好。我们都要好好儿的。”
他们是她萍水相逢的少年朋友,很少联系。但傅真在纽约给寄去了贺卡和加拿大的枫糖浆,顺颂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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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的左边叫孙一勺。
孙本名孙明祯。因为太抠门,买菜爱买五毛芹菜两块肉丝,还薅菜贩子把芹菜叶和肥猪肉,一次只够一勺烩,所以人送外号孙一勺。
孙一勺其实长得高大威猛可帅,八块腹肌,两跨上方有两块小把手似的肌肉。
傅真之所以知道他有肌肉,全赖孙一勺大夏天不舍得开空调,总热得打赤膊做饭。
孙一勺拿手菜是炒鸡架子。菜市场精心挑选鸡肉多的鸡架子,和土豆一起斩成小块,用大量葱姜蒜辣椒,猛火爆炒,下啤酒焖熟。
傅真没有吃过孙一勺的菜,但每次在家都能闻到那股浓香。想来一定很好吃。
其实孙一勺是个编外主持人,为了生存,经常需要跑婚庆、商场开业、房地产开盘、大老板生日宴,还参加过很多选秀比赛。唱歌跳舞健美,有钱就去。
有人背后讲,太跌份儿了,堂堂主持人,什么活儿都接。
但其实孙一勺也是有底线的人。曾有男的煤老板、女的大导演,叫他脱光看身材,身材好就给资源,送到华谊唐人之类的公司做演员。
孙一勺每次掉头就走,还挨几顿打。扬言叫他在哪里都混不下去。
惹到他这个小人物,这些人可算是踢到棉花了。孙一勺果然混不下去,打包行礼去了横店前,孙一勺买了半只大肥鸡,用大量姜蒜辣椒花椒胡椒伏特加,拿出把锅和鸡当做仇敌的架势,猛火耐心爆炒。
浓浓的香气霸道地填满整条小巷,傅真放学路过,他穿得非常整齐,特意送来一碗爆炒小鸡。
“好好学习,考个好学校,别像我,因为没学历处处碰壁。”
“不啊,叔叔,你很帅,也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发光发热。”
孙一勺去横店做了两年横漂后,因为人踏实,知世故不世故,能做事儿,被一家不错的影视公司相中做副导演。
傅真再和他联系上时,他已经独立在拍上星的手撕鬼子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