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点儿,衣服都要被你拽掉了。”
宋婉小声嗔怪一句,没有表现出厌恶反感的样子,任由最外层的纱衣被他拉着,继续往前走,“咱们也去前面一点儿,别被人看到了。”
“你怕什么?你怕谁看到?”
王冲之的问题来得很冲,又很警觉,像是突然被触及到什么一样,手上的力道也大了。
外层纱衣本就是跟披帛差不多的作用,并不被腰封束缚,轻飘飘地,走起路来凸显一个仙气飘飘,若雾随影。
他这一用力,那衣领就直接滑下了半边儿,露出外衣的一片桃粉,宋婉停下脚步瞪他,“谁看到你这样不说你啊,你不要面子,我还要呐!”
她是真的有点儿怒,若是后座的男生顽皮拽掉她的皮筋,还回来就算了,但若是拽掉她的头发还欠欠地笑,定要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女孩子不好惹才行。
宋婉今天穿得这么好看,粉嫩嫩的,像是个桃花仙子一样,可不是为了在这里被王冲之败坏形象的。
算了,就不要形象了,定要让王冲之知道,她可不是他随便能够动手动脚的女人。
宋婉已经准备给王冲之点儿颜色看看了,王冲之却突然松了手,还笑着给她整了整衣领,那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因为肤色白皙,隐隐可见青色的血管,宋婉的手又比脑子动得快,在王冲之要收回手的时候先一步拉住了王冲之的手,“要牵手就好好牵,拽什么衣服嘛!”
按照正常顺序,说出心里藏着的“喜欢你”,难道不比拽皮筋这种幼稚表达好很多吗?
宋婉是从来不太理解那种用欺负来表现喜欢的男生是怎么想的,反正她自己是不太会为这样子的男生心动的,至于王冲之……宋婉的眼神悄悄飘忽了一下,他其实还是很帅的。
作孽啊!拉着王冲之的手,小手指头勾了勾,宋婉心里还有点儿飘飘然地想,穿越也不全是坏事啊,早恋都理所当然了。
这么帅的男生是自己未婚夫,这……有房有车有家产,这……这、这、这让她很难拒绝啊!
比起相亲市场上大批量毫无自知之明的普型男,王冲之的条件简直好太多了,最要紧的是,自己是他的未婚妻诶,第一个,未婚妻诶。
这一想,宋婉就有点儿美滋滋的,她的初恋是轮不到王冲之了,但王冲之的初恋是自己,嘿嘿,她就是这么双标,就会肤浅地为此高兴,她才不想要去当别人历经千帆的浪子回头呐,凭什么不能是她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