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1 / 2)

这一次,阿廖沙回摩卡城,则是用他自己的仪仗,属于圣子的仪仗——

十二匹马拉的豪华马车,通体鎏金,以象牙和蕾丝装饰。

里面被分割成了一室一厅,并配有精美的家具和柔软的手工羊皮地毯。

“圣子冕下,这是教皇陛下为您准备的。”马车前,为首的圣骑士团长将一件披风呈给阿廖沙。

十月末,持续了一整个夏季的暑气终于肯消散些许,碾米机昼夜不停地运转着,使整个村子沉浸在轰隆的丰收之音里。

暮夏初秋,正是农忙。

闪烁着碎金的广阔稻田里,一颗颗稻穗鼓着沉甸甸的肚皮,空气里满是泥土与植物的芬芳。

傅静思头顶草帽,手戴傅线劳保手套,领着刚上初中的小堂弟在田里收割稻谷。

傅秋秋用黝黑的小手抹了抹额头上沁出的汗珠,叹了口气道:“不年不节的,放什么假呀,这还不如在学校里读书。”

秋天的太阳不比夏天温和多少。

嘴上抱怨着,傅秋秋手里的活儿却半点没落下。

傅静思笑了笑,说:“丰收就是一年里最盛大的节日啊。”

他随手将几粒颖果放进嘴里,用牙齿碾碎,细细品味那醇厚的米香与青草的涩气。

这些金黄饱满的水稻果实,经过脱粒、筛选、晒干等工序后,就会成为家家户户每餐必备的重要主食,大米。

傅静思的老家是南方最重要的粮食产地之一,这里的人们对土地有着与生俱来的崇拜。

二战考公失败后,傅静思愈发觉得自己与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格格不入,索性便收拾了行李,回老家帮叔叔种地。

傅静思父母早亡,是叔叔一家种地供他读书,因着对土地与粮食的热爱,他不负众望地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农业大学,去大城市的实验室里学习科学种植。

只是人生兜兜转转二十多年,如今他又回到了这片金色稻田,带着叔叔的儿子下地里收割稻谷,就如十多年前的某个春天,傅静思的父母刚去世时,叔叔带着他在田里播种,期盼粮食丰收能使他们赚到一些钱,给年幼的傅静思交上学费。

土地总是毫无保留地馈赠信仰它的人们。

一望无际的金色稻田里,许多半大男孩正在父兄的带领下挥洒着汗水,女孩们则同家里的长辈一起将稻穗细心捆好,带回村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