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是个和豪门沾点边的电视剧和小说都会上演一波主角与配角抢某家店的同一个东西,然后就是两个人开始抬价,攀比谁更有钱,一顿唇枪舌战,最终结个仇,开始互相针对。
非常之俗套,但丁遥以前还挺爱看的。
就是丁遥从前有一点不理解,为什么主角与配角不能一人买一件不一样的商品,非要去抢相同的东西,纯粹是作者笔力不足为了冲突而冲突。
然而当她自己陷入这种俗套剧情后,才明白,有些东西确实是让不了一点。
这个铂金包,非她莫属。
丁遥抬起眼,准备开始进入到抬价并且唇枪舌战的环节。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这位祝小姐抢先了一步:“丁小姐?”
祝小姐探着个脑袋,细细打量着丁遥,随后一脸惊喜的模样:“丁遥?你是丁遥对吧?”
丁遥:“?”
事态的发展似乎与她想象的并不一样。
“是我啊!我是祝影,你忘了?”
丁遥没有在原书的剧情线中搜刮到这个人的身影,由此可见,她并未出现在小说的剧情中。
不过听她的话,丁遥猜测她多半与原主是旧相识,但应该也很多年未曾碰面了,否则也不会到现在才认出丁遥来。
没有暴露身份的风险,丁遥才问:“有点记不清了,你是?”
“你居然不记得我了!”祝影一脸伤心,“我们明明是幼儿园时最好的朋友,当时我们不是还约定了要是对方结婚要给对方当伴娘的。”
“不过也是,读完幼儿园之后我就跟家里一起出国了,都差不多二十年没见了吧,你一时没想起我来也是正常。”
丁遥:“……”这人记性怪好的。
祝影继续自说自话:“本来我回国就想去找你的,但是听人说你家出事了,还以为见不到你了,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碰见你,果然最好的朋友是不可能会走散的!”
丁遥不知道该说啥,又觉得什么都不说有点不好,只能说:“哈哈,真巧。”
“你也喜欢喜马拉雅铂金包啊,我们俩果然眼光一致,这只包的成色真的很不错,比我家里的那两只喜马拉雅还好,可惜被你抢先预定了,那我就只好等下一次了。”
祝影话中的意思很明显,她并不打算与丁遥争抢这只铂金包。
听到这,严姐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