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陈辛夷,她比狠人还多一点,是个狼人,她不仅面不改色,还敢上手,再评头论足一番。
真不愧是能在市局活下来的女法医,这心理素质,一个字——牛!
京华区是本市有名的富人区,而死者潭奇,男性,生前是一名律师,据说很牛皮。
他在京华区有一幢别墅,低调、奢华、大气,却只住了他一个人,以至于尸体都臭了,才被发现,并报案。
报案人是隔壁独居的老太太,死者与报案人没有社会往来,一直是陌生人状态。
死者的尸体是在他自家别墅的花园里发现的,整个人埋进荆棘里。
他的肚子被撑得肥大,全身各处有不同程度的浮肿,双眼充血,眼球瞪得几乎要爆开,口腔里塞满了碎肉,有白色的蛆在蠕动。
得体的西装被撑得几乎要爆开,怎么看怎么滑稽,双手已经腐烂,露出森森白骨。
黎元仔细看了一眼,咦了一声,道:“他的指骨呢?”
陈辛夷指了指死者的嘴,道:“喏,在里头呢。”
程韶皱了皱眉:“这得饿成什么样了,才会啃自己啊。”
闻言,黎元挑眉:“他啃的,可不止他自己。”据他所知,这里是有两个死者的。
几人又从院内移步到屋内,物品摆放倒是整齐,因此,被撞得歪歪斜斜的杂物就尤为明显,铺成了一条路线。
循着这条路线找过去,便能看到一间暗室,主人离开得匆忙,门并没有合上,因此,通往地下的路是敞开的。
地下室里没有摆放什么贵重物品,像是被洗劫一空般,干净得不像话。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具靠坐在墙角的白骨。
其实也不能算是一具,因为这家伙的头已经不翼而飞,白骨剔的也并不干净,肠子内脏哗啦啦倒了一地,血肉被撕扯得模糊,有几处刀剔的痕迹十分明显。
陈辛夷凑过去仔细观察了半晌,下了初步结论:“男性,年龄在24到30岁不等,死因初步断定是失血过多,刀伤应该是手术刀那一类,死者脊骨有刻字,不知道是哪门外语,黎队,你来看看?”
黎元拿放大镜看了一眼那刻字,念了一遍,才道:“法语,意思是‘审判’。”
程韶:“仇杀无疑了。”
陈辛夷:“手术刀,再加上白骨,没剔干净的肉,结合这些,你们有没有想起一种刑罚?”
黎元:“你是说,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