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州的中部,有一座巨大的湖泊。相传,上古的神兽神龙,最后就是死在这里。因此人们都把它叫做龙殇湖。龙殇湖非常的大,即使是最好的骑手骑上快马绕湖一圈,也需要整整三天的时间。湖中有很多大小岛屿,传说,那都是神龙死后剩下的骨架。
从龙丘城出发,如果选择从龙殇湖东边南下话,那么婉珠城就是一条必经之路。也正因为如此,婉珠城的商业也就格外的发达。虽然其繁华程度同青州西南的商栾城相比还是略有不如,不过作为青州东部数一数二的大城,婉珠城仍旧是南来北往的客商最喜欢去的地方。他们都希望能在这里找到自己商品最合适的买家,卖出最好的价格。”
---《云鼎地理志》
天色已经晚了,快要落山的夕阳将一缕惨淡的余辉斑驳的洒在林间小路上。一架马车颠簸的行驶着,疲劳的老车夫不停地抽打着皮鞭,希望能在太阳完全落山前找个住处安顿下来。
从龙丘城出来,已经向南赶了三天的路,雪虽然已经不下了,可天气仍旧还是很寒冷。马车的车厢内,曹霏将身上的裘袄裹紧了些。她担心的向对面的曹家大公子,自己的干哥哥望去。
曹云的眼神涣散着,投向远处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默默的发呆。自从两天前得知父王曹贲谋反,被满门抄斩的消息之后,曹云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再没有动过。
不要说曹云,曹霏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根本无法相信。
这两天来发生的事情太多,让她完全不知所措。首先是和哥哥一起被自己的师公弄晕,然后又被稀里糊涂的带出了龙丘城,最后是父亲谋反。她让老仆秦石一再帮忙打听确认,可每次秦家的老管家总是摇着头带来最坏的消息。在某个瞬间,曹霏已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不知道自己下一个目的地在哪里。一切皆是震惊,和震惊后的迷茫。
两天以来,曹云不知多少次想要重返龙丘,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曹霏和秦石的极力反对,才让曹云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知道,曹云此时已经是朝廷的重犯,回龙丘城无异于羊入虎口,九死无生。
从此,曹云就没有再开口说过一句话。
“前面就是婉珠城了。”曾经的老管家向车厢里喊道,“今日我们就在婉珠安歇一夜吧。”
“有劳秦总管了。”秦霏在车厢中答道。
“唉,还哪里的总管呐。”秦石幽幽叹了口气。
夜色下,马车驶出了树林。路面一下变得平整了起来。前方,豁然闪现出一座巨大的城池。
“驾!”秦石又在马上加了一鞭,马儿仿佛也知道这是今日最后的冲刺了,车速陡增。
......
“哎呀呀这是哪里赶着奔死的马车呐!”两三个臭乞丐闪躲着跳向路边,其中一个似乎腿脚还有些不方便。
“对不住,对不住了!”老车夫在车上抱歉的拱了拱手,马车呼的一下赶超了过去。
“娘个西皮的,撞到了本大爷,本大爷向你讨三年的炒鸡蛋!”
身后,传来几个乞丐的叫骂。
夜幕降临,今夜,风起婉珠。
......
婉珠城的市集鱼龙混杂。龙丘城东南市集相比于这里,简直可以用秩序井然来形容。虽然已经入夜,可婉珠城的大街小巷却灯火通明,街上仍旧可以见到来往的客商,商家们仍旧不紧不慢的兜售着手中的商品,仿佛今天的好生意才刚刚开始。
在街角,有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酒馆外随风飘摆的招牌早已发黄,不仔细看都认不出来上面那个“酒”字。可酒馆里,老板娘却仍旧满面春风的招呼着生意。对于他们这种小酒馆来说,晚上才是真正的大主顾光临的地方。很多商人们为了买卖一些不可告人的货物,最喜欢找这样的地方。而这样的商人,当然也就不在乎酒馆里酒的价钱了。
在酒馆最靠里的一张桌子旁,围坐着三个人。下首处的客人将自己隐藏在一身巨大的黑袍之中,背后背着一个青布包裹,也不知装了些什么。与他这身宽大行头不符的,却是黑袍的兜帽之中一张极其白皙清秀的脸。他的脸十分俊俏,甚至带着些女人的妩媚。他的朋友曾经调笑过他,见到过他的女子只会产生两种感情,爱慕,和嫉妒。
此刻,这个人正在盯着烛火发呆,似乎旁边嘈杂的动响与自己分毫无关。
发出“嘈杂”动响的,正是中间的一个光头胖子。
“哎我说我的总教头,人算可不如天算啊!当初你信誓旦旦保证过,此番过后中原大乱,可没想到,蛮子这么快就怂了!小崽子跟着就继位了!哈哈哈,青州现在上下齐心,总教头不知下一步,有何打算呐,啊?”
胖子最后拖了一个很长的长音,肚子上的肉一掂一掂的,三角眼睛撇着看向上首处的男子,令人嫌恶的表情让人看一眼就作呕。
“哼”。
没有人能看得清坐在上首处男子的面容,因为他的面容隐藏在一个巨大的斗笠之中,看不真切。唯一露出来的,就是他腮下,一缕漂亮的白胡。这么多年来,没有人敢用这样的态度对他,除了这个胖子。他深知,在整个云鼎大陆上,能跟这个油腻嫌恶令人反感的胖子正面交手而不落下风的人,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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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老板娘殷勤的走上前来,怀中抱着一坛上好的“逍遥烈”。这是一种只产自凉州风暴草原的烈酒。
“三位客官,需要再添些酒菜么?”
“嘿我说你这贱人,没看你三位爷正在谈事情吗,快快滚开!”胖子似乎很不开心,没好气的吼道。
“哎,是是是...”
老板娘自讨没趣,于是就将那一坛烈酒放在桌子上,转身退下了。
胖子刚想再说两句,却见白胡男子忽然抱过酒坛,拔下坛口处的木塞。
这酒坛做的有些特殊,坛口比一般的酒坛都要大上几圈,因此坛口的木塞也要大上一些。只见白胡男子用手轻轻一掰,那木塞从中间的裂纹处便齐齐分为了两半,断口上,竟密密麻麻刻着一行又一行的蝇头小楷!
就连胖子此时也瞪大了眼睛。
“我说,不愧是我们的总教头呐,还真有些手段呐,啧啧...”
白胡男子还是没有说话,将上面的内容仔细读完,嘴角边露出了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微笑。
“我们走,原计划不变,回燕州!”
说完,白胡男子将木塞上的小字轻轻抹去,站起身就向门口走去,俊俏的黑袍男子还是一言未发,默默的跟上。这一下胖子着急了:
“哎哎哎,我的总教头,你倒是说走就走,可兄弟们还蒙在鼓里呐,这怎么也没个交待呐!”胖子的声音很尖,听在耳朵里十分的不舒服。
“哼!你的龙丘小崽子正自掘坟墓呢!”说完,白胡男子大踏步的便向外走去。
胖子很不满意这个答案,要是再早些年,恐怕以这样口气对自己说话的人,此时已经是地上的一摊血水了。胖子恼火的摸了把自己的光头,顺脚狠狠踹了脚边一个“东西”一下,也跟了出去。丝毫没有介意脚下那个“东西”的惨叫。
“哎呀咱娘了个西皮的八辈祖宗!这是谁啊这么狠的一脚,都快把大爷我的胃踹到肠子里去了!以后岂不是再也吃不着炒鸡蛋了!”
“东西”抱着自己的肚子,肆无忌惮的叫嚷着,就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这里似的。
这时,酒馆中的人才发现地上躺着一个破破烂烂的乞丐。乞丐满脸的泥污,要不是这一声惨叫,没准还真以为是谁丢掉的烂包裹没有收拾。
“哎这是哪儿来的臭要饭的!”
老板娘一看便皱起了眉头。店里生意太好,混进来这么个主都没有发现,于是挥舞着拳头作势要哄,想了想还是改用脚想要把这一摊“东西”踹出去。
“哎嗨嗨,本大爷这真算是长了见识了啊,怪不得这酒馆生意这么好,原来大家都是来看这悍妇的嘛!你看你看,这悍妇还会变脸呐!”
周围的酒客们都向这个方向看来,有鄙夷的,有嘲笑的。
老板娘确实气的脸色发红,一看这乞丐居然还是个狗皮膏,黏上就扒不掉。强压了压心头的怒气,招呼伙计拿点酒食过来想打发一下过去了事。
“娘个西皮的,谁说大爷我今天要吃白食来着?看不起本大爷者,天诛地灭~~”乞丐阴阳怪气的叫着,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接着从兜里居然掏出一锭黄澄澄的黄金!乞丐将黄金高高举过头顶,炫耀似的在众人面前打了个转。
这一下该酒馆的老板娘吃惊了,谁也想不到一个乞丐居然会这么有钱,而且还是一个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乞丐。
“额...”老板娘的脸色变了几变,终于还是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脸上不自然的笑了起来。
“哟,这位爷,您看看,怪...怪我...怪我...”
老板娘本来想着这就把这位泥巴财神让到一张空桌上去,四下扫了一圈,却发现刚刚空出来的桌子已经被新来的客人占掉了,一时语结。
“唉本大爷不和悍妇一般见识。得,咱就坐这儿啦!”说完,指了指身边一张只有一个客人的桌子,一屁股坐了下来。
“来来来,快给本大爷上一坛上好的“红缨”!一盘炒鸡蛋!啊,不,两盘!哈哈哈哈哈哈,炒鸡蛋啊炒鸡蛋!”
“您...您稍等...”老板娘满脸通红,悻悻离开了。
酒馆又恢复了刚才的喧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