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谁都不敢插手的德意志,风波不止。(1 / 2)

德意志国内。

早在战争爆发中期,德意志帝国实际上,就已经由兴登堡为首的军事独裁组织—最高陆军指挥所统治。

当德意志即将战败时,这个第三最高指挥兴登堡,就要求威廉成立一个文官政府,以求与美总统威尔逊议和。

当时,德意志找的是美利坚当中间人。

就在战争后期,同盟国之一的保加利亚,宣布出阵营后,就只有德意志在难以负隅顽抗。

也就是在奥匈帝国骚操作“公投”之前,新任德总理巴登,就已经开始向威尔逊,提出德意志想停火的协议。

奥匈解体后,威廉自知无力回天,吞枪自尽,德政府便在兴登堡的带领下,修改普鲁士时期定下的宪法,让它实行多年来拒绝接受的议会制。

总理以后对议会负责,而非皇帝。

而兴登堡怕引起国内保皇派的干预,他没有继任总理,而是选择出任新政府总统。

也就是个虚名,去各国游走,为的就是保全德意志的完整。

凡尔赛会议结束后。

兴登堡回到国内,依旧要面对一摊子烂摊子。

国内很多元老,可以答应和约,但前提是,要求威廉太子登基,成为德意志的新皇帝,将德转变为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国家。

兴登堡难以招架,只好选择寻求英吉利和法兰西的支持。

很快,英吉利的干预下,德意志君主立宪计划,立马失效。失败的原因很简单,都不用英吉利出手派兵,德国内就因为战后混乱,渐渐陷入自我近乎混乱的状态。

没人会在意谁当皇帝不当,大家只在乎,赶紧回家。

在兴登堡的策划下,大部分保皇势力,彻底离开德意志,赶赴美利坚去寻找威廉太子和索隆亲王。

唯有,德意志皇室一处庄园别墅,也就是张启兰,汉帝国长公主的府邸保留了下来。张启兰因为行动不便,拒绝了当时索隆亲王邀请外逃的邀请。

毕竟,没人敢动她丝毫。

以为风平浪静后,好好“打工”,继任总理的兴登堡,此时还有一件棘手的事情。

那就是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大量身心受创德士兵重返德意志家乡,本就无法接受战败的德意志士兵,开始到处看不惯兴登堡政府,导致大量暴力事件发生。

甚至连参加被右翼分子刺杀的领导人葬礼中,左派势力都产生内讧,大打出手。

军事领导层在未经政府同意之下,竟然下令公海舰队出击。

这些,都是兴登堡无法压制的。

就是说话,也没人鸟他。

结果,开始叛乱爆发。

威廉港,两艘军舰的德意志海军船员,首先兵变。

当兴登堡派往的军队,拘捕来了一千名海员,并把他们送到基尔城时,威廉港兵变,瞬间像是个火柴棍点燃汽油桶一样,发展成全国性叛乱。

其他海员、士兵和工人都响应被捕海员起义,并仿照沙罗斯国革命中的工人党般建立了工人和士兵阶级的政府党派,并在很多城市里夺取军政权力。

仅仅一个月,局势彻底失控,兴登堡没办法左右,英吉利、法兰西也不敢干预,怕惹火烧身。

汉帝国以没有总使为由,拒绝干预德意志事务。

恐怕,汉帝国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不再干预欧罗巴事务。任由德意志野蛮发展。只等那个美术生的掌权。

德革命,快速蔓延到慕尼黑城,令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三世全家逃亡。

最初,德意志工人党只是要求军方释放海员。

而且,德意志工人党没有一个工人阶级的领导者,不像沙罗斯那样,纯粹的工人领导的党派。

之后的几个月内。

然而,随着沙罗斯国内的平定,以及崛起,这种组织工人的起义,令德意志统治阶层以至中产阶级,甚为恐惧德意志会不会即将成为第二个沙罗斯。

德意志,工人阶级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别。

其中一个派别从传统工人阶级政党,社民党分裂出来,自称为独立社会民主党,并支持社会民主的议会制度。

支持议会制的社民党,势力为了不损失影响力,便开始积极组织工人参政,走向德意志政治的最前线。

同时,敦促兴登堡,要么逊位下野,要么支持议会制度。

翻年,兴登堡宣布下野。

而社民党内,菲利普在柏林国会大楼,宣布德意志共和国成立。

两个小时后,卡尔也在柏林城市宫殿4号大门的阳台,宣布成立一个自由社会的共和国。

一个月后,局势愈演愈烈。

没有下野和外逃的前德意志首相,巴登将兴登堡下野前,唯一和仅剩的“赔偿”权利,这个权利交给社民党主席,艾伯特。

可是,巴登惹来众怒,德意志百姓、军人、学者都不认可“凡尔赛”的行为,任凭巴登怎么解释,都并未能满足群众,平息众怒。

故此,几日后,一个叫人民代表议会的政府成立,由社民党与独立社民党,各三位代表组成,分别由艾伯特与胡戈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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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政府获得柏林的工人、及士兵议会承认,却被罗莎与卡尔领导的斯巴达克同盟所反对。

在艾伯特于柏林国会大楼,召开的国民会议中,他所属的社民党夺得大多数议席。

因此,艾伯特能够马上召开国民议会,以期拟定宪法,建立完善的议会制度,于是支持建立自由社会共和国的势力减弱。

一年的时间,德意志实际上由人民代表议会的艾伯特,独裁统治。

在执政的前三个月内,艾伯特新政府,出奇地表现积极,发布大量政令。

其活动多数限于几个范畴,包括:

八小时工作/天,

家居劳工改革,

农业劳工改革,

公务员工会之权利,

地方社会福利,

国民健康保险,

令被遣散工人复工,打击强行遣散并加入上诉制度,

薪金协议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