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范老爷子也不得不承认,如此已经算是最稳妥的应对了,比起一门心思做无罪辩护要好得多——且敏地和买地的风气,当真是截然不同,用老思想来处理新地方的案子,当真是会误事的。若说敏朝是大家各显神通去送银子走门路,那么买地这里,银子是没有半点用处的,起到决定因素的,第一个是政治,第二个是道理——只有政治能大过道理,政治上摆正态度了,再讲讲自己的道理,那么多数是能争取到一个相对正面的结果的。
“按您这么说,还是要督促老七快些认罪了?”
最后,他竟主动如此表态,可以说是完全进入了王剑如等人的思路里,而王剑如的回答也是意味深长,“有些事的确是快点办完为好,那么多富商,关在监狱里,自家的生意怎么办?想必是越到后来越急于出去的,倘若有人沉不住气,开始彼此揭短,那就大家都出不来了,交代到后面,竹筒倒豆子,该说不该说的全都说了,那事儿就更大了。”
这话隐藏的意思,要结合前头点到的印刷案来听:印刷案不论是谁做的,知情人现在一定都在监狱里,这才一两天,大家都还沉得住气,肯定不会有人主动交代,那么便要尽快完结了场外交易所案,取保候审,出来之后就好说了,可以收拾首尾,把知情人送走,证据销毁等等。
如果真的大家都联合抗拒衙门,一语不发,那更士署那边查到了印刷案更多的线索,要提审些关键人物,直接来监狱就好了,岂不是更加方便?到那时候……凡是沾边的人,怕是都要重罪十数年呢!远不是痛快认罪,预期中苦役数年的结果可以比较的。
“重罪苦役是要戴镣铐的,一般都很少能全须全尾的回来。您还是小看了这种案子的严肃程度,这不是刻几本建版闽刻的事情,私印小报,罪过大约和敏地那边私印妖书相当,我这里给您找《大敏律》的原文,造谶讳、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隐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王剑如是特意带了《大敏律》的刻本过来的,还整理了一些其余律令,“自然,不是每份小报都能被定为妖书,也有些可以视为是八股文选、亵渎非议之作,这些被查到一般都是毁版、杖责——在买地这里杖责大概会转化为罚款扣分,或者是短期劳役,比如那些用低俗香艳文字作为招徕的小报,亵渎斯文,讲买地读书的小报——八股文选,八股文选这个敏地的处罚就更轻了,大约也就是申饬毁版而已。”
“但是,因为和期货有关的小报,有操纵市场的嫌疑,估计会定位妖言传用惑众,那就是要斩了……买地新立,法律典籍多有借用敏地的,判官也尝以此说理,因此这件事真不可等闲视之,按律去判,秉公办事那都是处斩的结果。”
这番分析,有理有据,真不是虚言恫吓,范老爷听得几次色变,随后便完全坚定了要顺从衙门,聘请讼师帮助范培勤尽快认罪,争取定个轻刑的思路。又要对三个讼师以重金相聘,直言她们胜过敏地老讼师不知有多少倍了。
这前倨后恭,转圜极快的模样,也是令人发噱,而王剑如却在心中高看了范老爷一眼:是个聪明人,虽然年纪上去了,难免固执,但总算没有一意孤行到底,一旦发觉买地这里实在和敏朝不同,也就立刻放下架子了。若她估计得不错,这之后,范老爷当会多去城里走动,甚至搬去城中居住,乃至开始上学,亲自了解买地的不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从接下案子到现在,不过是两日的功夫,便有如此进展,实在是非常可喜,而案子的报酬也让人咋舌,虽说还不足够买下西山的院子,但孙玉梅想翻盖二层小楼的计划,却不再是遥不可及了,这怎能让人不喜出望外?便连一向矜持的沈期颐,也是满面笑容,拉着她们要去大吃一顿,又忙和她们商量,自己要不要先买一套房子出来居住,这笔收入该如何分配,是否要给父母交家用等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沈期颐从前是很少向同学仔细说起家事的,可见这个案子之后,三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不过,孙玉梅这里却总是有些若有所思,听得沈期颐感慨刑事讼师有多赚钱时,便向王剑如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今日的会面,什么都好,就是一说到印刷案,大家都打哑谜,总觉得有点儿憋闷,依我看,其实范老东家是非常想询问我们细节的,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因为他这里一说,我们按规定就得上报……”
她带了深深地不解,道,“我也不是想要助纣为虐,就是觉得很奇怪,你说这讼师要是都有告发东家的义务的话,那……东家还能信任讼师吗?这刑事讼师还怎么发展?”
“六姐为什么会设计这样一条逻辑上不圆满的规定呢?这是天界的规定,还是六姐的规定,剑如,你说,六姐到底希不希望刑事讼师这一行发展起来呢?”:,,